2003年,來自湖北黃岡的青年王金云在深圳創立義務安置幫扶“更生人士”的青年社會組織“陽光下之家”,幫助有過犯罪前科或者社區矯正的青少年等“重點青年”回歸社會,并幫助他們就業、創業。他不僅在自己的公司里安置這樣的“重點青年”,還每天為這些青少年聯系就業單位,18年間,王金云不僅付出時間和心血,更累計拿出個人積蓄500多萬元。由于每天接聽來自社會各方的求助電話,他的左耳聽力已經有些下降,但對于自己這18年來的付出,王金云說他不后悔,因為這是“改變‘重點青年’人生命運的大事”。
18年堅持為社會“減負”
王金云今年42歲,他1999年大學畢業來深圳工作,因得到過當地義工的幫助,當年他便加入了深圳義工的隊伍,至今他已經是一名志愿服務時間累計超過1.5萬小時的“五星義工”。
“更生人士”是幫扶志愿者對刑滿釋放和社區矯正人員的統稱。2003年,王金云在深圳市南山區創辦“陽光下之家”,專注于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工作以及安置幫扶有過犯案前科的“更生人士”和重點青少年就業、創業,盡快融入社會。“我們是國內首個更生人士矯正服務中心。而把‘勸導犯案在逃人群投案自首’寫入我們的業務范圍,這也是全國首次。”王金云表示,通過他18年幫扶的1000多名成功案例的經驗來看,“更生人士”的就業或創業問題是最關鍵的,目前經過他幫扶的對象均沒有出現再次犯罪的情況,而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有一份工作。“這個群體融入社會有難度,但有了一份工作之后,就不會成為家庭的包袱,對于他們重返社會是極其重要的。”
剛開始幫扶“更生人士”時遭人冷眼,對王金云來說是家常便飯。“不理解的人說我是智障者,他們不明白我圖個啥。后來我想通了,我做的是改變人命運的事情。我既然選擇了這個理想,就要承受可能帶來的痛苦和無助。”從那以后,王金云總是耐心地告訴周圍不理解的人,這些“更生人士”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處,當他們回歸社會后,在法律身份上和普通人是一樣的,不應該戴著有色眼鏡看待他們。“我所做的是在重塑人的心靈,實際上也是在為整個社會‘減負’。”
從小做好事“上癮”
王金云說,走上專業公益之路跟自己的家風有很大關系。他幼時家中并不富裕,但誰家要是有困難,他父母都愿意去幫忙,像去年疫情期間,王金云70多歲的老母親還捐出1萬元。耳濡目染下,王金云從小就做好事“上癮”。上初中時學校是寄宿制,周末同學們都回家了,王金云總是最后一個離開學校,把宿舍打掃干凈才回家。到初二時,王金云家經濟也不寬裕,但他還是把少量生活費節省下來,資助比他更困難的同學。
這種“善根”一直持續到他參加工作后。在“陽光下之家”創立之初,王金云就立志,這個公益機構不接受社會捐贈。當時生活窘迫,在堅持一段時間以后,他連房租和員工的工資都負擔不起。而剛開始當義工時,王金云一腔熱情,每一個求助者來電他都要對其進行詳細溝通,有時一通電話就是幾個小時,而長期用左耳接聽電話,導致王金云左耳聽力有些下降。后來他意識到,改變一個人是個漫長的過程,哪怕是幫扶“重點青年”,也要聚焦在某一個領域,最好的辦法就是幫助他們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或者創業機會。
“重點青年的引路人”
而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等“重點青年”找工作,其難度可想而知。“正是因為難,我才要做。”王金云語調堅毅地說。目前,他的服務對象就業渠道有幾個,一是他自己的企業,二是朋友的企業,三是通過媒體報道關注后主動聯系他為這些“重點青年”提供工作的企業,四是他主動找到一些被媒體關注的愛心企業。
王金云的不懈堅持,換來的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績單”。18年間,他已勸服了62名犯案在逃人員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幫扶了200多名出獄青少年找到工作,且當中無一人重新犯罪;勸導了700多人放棄了犯罪或重新犯罪的念頭,引導900多人刑滿釋放后回歸正途。
對于這份公益事業,王金云打心底有一種神圣感。“有很多走過彎路的青年人還在黑暗中徘徊,如果能讓他們在迷茫中看到一座燈塔,照亮前進的路,他們就有可能通過自身努力成為社會的有用之才,而我的角色就是引路人。”
幫助“更生人士”,最需要的是耐心。犯案在逃人員王濤(化名)在認識王金云之前,一直過了18年顛沛流離的日子,當他在網上得知有關王金云的新聞報道后,決定向他求助。“他告訴我,好幾個春節他都是一個人躺在宿舍,一遍遍地看著春晚,他不想再過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我跟他在網上聊了差不多一年他才答應見面。后來他想通了決定去自首。”如今,王濤已重新融入社會,并有了一份安穩的工作。
這些年,在王金云幫助下出獄后重新走上正軌的案例數不勝數。其中一名叫做周石(化名)的陜西男子,曾有過犯案經歷的他在王金云的勸服和陪同下投案自首,后被判處緩刑。后來周石在老家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下成功創業,其企業主動安置幫扶了50多名出獄青少年,而周石也成了當地的優秀企業家。“這些成功的案例,就是我最大的前進動力。” 王金云說。
“目標是拋磚引玉”
讓王金云欣慰的是,在他的帶動下,如今廣東幫教“更生人士”的公益組織已經不止他們一家了。而“陽光下之家”在深圳發展了一支人數過百,由律師、心理咨詢師、司法社工等人組成的專業志愿者隊伍,還在全國發展了500多家愛心合作企業(單位)。“比如服務對象的就業和創業問題,我可以在我的朋友圈或我的愛心合作單位中找人一起來解決,這減輕了我的很多負擔。”
這些年,王金云先后獲得“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廣東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國普法先進個人”“廣東好人”等50多項榮譽稱號。而從事公益18年,王金云也有自己的思考。他說,一個慈善公益組織要走得更遠,必須要有自己的造血功能,其背后要有足夠的財力和可持續可復制的商業模式,僅靠一腔熱情和愛心是不夠的。
王金云坦言,幫助“重點青年”就業,光靠一家企業或社會組織肯定不行,他的目標是“拋磚引玉”,發動更多企業和組織參與進來。為此,他正準備出兩本書,把他18年來的經驗總結出來,讓其他社會組織在做類似的幫扶時少走一些彎路;同時也讓更多志愿者了解如何幫助“更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