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概股回歸潮涌向香港,同時內地投資者大舉涌入港股,港股成為南下資金重點配置標的。在此背景下,香港子公司的投行業務及財富管理業務將成為券商發力重點。
近期,券商境外設立子公司條件大幅“松綁”。證監會取消60億元凈資產的財務門檻,流程亦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2020年以來,已有多家券商增資境外子公司或擬對境外分支機構進行增資,內資券商加碼布局境外業務。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松綁”利好券商“出海”,或將助推證券行業市場化、國際化程度同步提升,提高國際競爭力,在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及經營策略下,帶動國內業務優化全方位升級。同時,在“出海”潮下,券商應有較為清醒的認識,審慎做出決定,用市場和業績驗證策略,穩扎穩打發展壯大。
“出海”規則大幅松綁
近日,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為落實新證券法,落實放管服要求,證監會發布集中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制度文件的決定。其中包括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
該修改涉及的法規文件為證監會2018年發布并施行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其中第八條提到針對券商設立境外子公司相應符合的五個條件,包括硬性門檻“財務狀況及資產流動性良好,證券公司凈資產不低于60億元人民幣”。
而新《管理辦法》則未提及券商“凈資產不低于60億元”這一前置條件。關于財務狀況的相應要求,原來的第九條“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設立境外子公司的,應當全資設立,中國證監會認可的除外”,修改為“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設立境外子公司的,應當財務狀況及資產質量良好,具備對子公司的出資能力且全資設立,中國證監會認可的除外”。
同時,與原有五個條件全部滿足才能設立不同,新修改的表述僅需排除監管所規定的三種情況,券商即可境外設立子公司,“出海”松綁程度可謂不小。這三種情況主要為:
一是“最近3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最近1年被采取重大監管措施或因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被采取監管措施,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或者正處于整改期間”。
二是“擬設立、收購子公司和參股經營機構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未建立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或者該國家或者地區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未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簽定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保持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三是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配套流程亦從審批變為備案。證監會規定,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應當自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決議通過5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提交備案情況說明。
“中國券商國際化程度較低,無法為中國企業走出去、跨國并購及人民幣國際化提供配套服務。因此,有必要為券商‘出海’松綁,將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券商自律、做好內部風險控制。”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數據,在證券公司2019年度凈資產排名中,共有31家券商的凈資產規模在60億元以下,約占行業比例的32%。也就是說,此次凈資產硬性門檻降低,對近三分之一的券商是個利好。
中國市場學會金融學術委員、清華大學博士后付立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修改取消諸多限制,擴大全行業的業務范圍,增強國際業務影響力,提升券商自負盈虧、自主決策的市場化意識,或將助推證券行業市場化、國際化程度同步提升,壯大行業的同時,帶動國內相關業務乃至行業整體升級發展。
近期,香港資本市場呈現火熱態勢,南下資金單日凈流入超200億港元,伴隨赴港上市的中資企業熱情高漲,港股市場相關投資逐漸得到內地投資者的青睞與重視。
鼓勵券商“出海”有諸多積極意義。在付立春看來,首先,考慮到內資金融機構展業多依靠牌照、規模及渠道優勢,市場地位及市場影響力提升空間較大,“出海”有助于提升內資券商的國際競爭力。其次,“出海”有利于內資券商參與更多中概股及中資企業相關業務的服務機會,在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中提升市場份額。
加碼布局國際業務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全球金融市場震蕩影響,中資券商國際業務短期承壓。在H股上市的6家中資券商國際業務子公司中,有4家2020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滑。
興證國際表示,2020年上半年除稅后,凈虧損為2.86億港元。虧損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受年初市場波動等因素影響,自營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4.22%;二是全球股市大幅調整,香港證券市場低迷,就保證金貸款計提減值撥備2.93億港元。
“面對復雜多變且波動率高的市場環境,本集團將會采取更審慎的態度開展業務。”興證國際表示,其中包括加快業務轉型,構建財富管理與大機構業務雙輪驅動的業務體系,以及審慎發展資本消耗型業務。同時,也將繼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治理架構,持續優化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同時,內資券商業績韌性依然強勁,在港業務發力勢頭不減。Dealogic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28日,按照保薦人承銷規模排名,中金公司憑借53.66億美元的保薦承銷規模及13家的保薦承銷項目數量,位居香港IPO保薦人排名第二位,市場份額達到10.49%;中信證券排名第三,承銷規模51.48億美元,項目數12個,市場份額占比10.07%;海通證券承銷規模39.29億美元,項目數13個,排名第五。
2020年以來,已有方正證券、國信證券、西部證券多家券商增資境外子公司或擬對境外分支機構進行增資,加碼布局境外業務。
付立春告訴記者:“券商對‘出海’要有較為清醒的認識,審慎做出決定,用市場和業績驗證策略,穩扎穩打發展壯大,切勿為了‘出海’而‘出海’。同時,在海外還是應積極去適應海外的規則,從人才儲備、經營理念等多方面做出同步適應,獲取更多的國際化先進經驗,達成帶動境內相關業務及經營管理體制全方位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