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7月份到現在大概欠了兩千多元的電費,我也想繳,但新物業的收費方式和價格實在讓人沒法理解。”家住溫江區同興東路美茵河谷小區的李女士(化名)表示,去年6月份小區換了新物業,電費漲了不說,還必須和物業費一起交,“這合理嗎?”
在美茵河谷小區,疑惑的不僅是李女士,有小區居民通過成都市網絡理政社會訴求平臺反映了該問題。 在溫江區3月17日對該問題的回復中,記者看到,該小區電費為物業代收代繳。關于將物業費電費捆綁的問題,物業公司表示已解除捆綁。
換了新物業 電費漲價了 物業費電費還必須一起繳
位于溫江區同興東路的森宇音樂花園·美茵河谷小區分為一二期,共有兩千多戶居民。該小區一二期分別于2003年和2007年交房,都是6層樓的住宅為主,不同的是二期有電梯以及少部分11層的高層住宅。“之前是開發商的物業,各種費用兩邊都是分開的。”李女士介紹說,去年6月物業換成了潔華物業,一二期合在一起收費。
“現在國家居民電費是0.5224元每度,物業收的是0.536元每度,還有6%的電損費。”李女士表示,同時在物業提供的聯創e家手機繳費終端,物業費與電費等捆綁,必須要一起繳。她和幾個業主去找物業表示無法接受捆綁繳費,態度很堅決。物業告訴他們可以不通過手機繳費,“其實可以分開繳,但大多數人不知道”。
另外一位居民告訴記者,雖然價格漲得不多,但并未公示。而6%的電損費,物業也拿不出依據。國家規定是最高不超過6%,需要據實收取。物業按照上限收取只要有依據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實際情況是沒有任何依據和說明,讓人覺得收得沒有道理。該居民表示,包括《關于進一步明確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森宇美茵2021年2月模擬發票計算單等材料,他都是在物業辦公室里面才看到的,“這些不是應該公示出來讓大家都看到嗎?”
/ 物業回應 /
已經安裝智能電表,居民可自行充卡繳費
隨后記者走訪了部分小區,其中,老舊一點的小區水電氣費幾乎都是居民自己充卡或者是在網上繳費。高層電梯住宅的電氣繳費基本也是類似的方式。不同的是,高層電梯住宅的水費一般由物業代收。記者走訪的6個由物業代收水費的小區,物業費水費未綁定,可以分別單獨繳費。
記者就美茵河谷居民提出的疑問致電詢問了該小區物業公司。對方表示,不清楚之前物業的收費標準,他們是根據相關規定來收費的。手機繳費終端由于設置問題,只能一起繳費。居民可以選擇到物業辦公室現場辦理,物業費電費可以分開繳費。對于按照上限6%收取電損費,該名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實際比6%更高,所以按照6%收取。
另外記者從該小區物業以及居民處了解到,目前該小區智能電表已經安裝好了,以后居民可以自己通過電卡繳費。21日下午,記者聯系到美茵河谷小區居民,對方表示目前物業費電費綁定繳費的手機終端依然可以使用。另外小區居民之前欠的電費依然是個問題,繳還是不繳,部分居民還在猶豫。
“繳肯定還是要繳,但具體繳多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依據。物業有困難可以說出來大家協商,而不是含含糊糊就過了。”一位居民表示。
/ 溫江區住建局 /
應定期向業主通報服務情況和費用情況
在溫江區3月17日對該問題的回復中,記者看到,該小區電費為物業代收代繳。關于將物業費與電費捆綁的問題,物業公司表示已解除捆綁。同時溫江區住建局已責成該小區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電費,不得擅自提高價格,維護業主的正當權益;同時嚴格按照與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履行職責,定期向業主通報服務情況和費用情況。
同時回復中提到,溫江區住建局已責成該小區物業公司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執行。記者在該文件中看到,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經營者,以下稱“轉供電主體”)轉供的行為。其中轉供電主體向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中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應按照《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有關規定收取,一律不得以用電服務費、電力服務費等任何涉電名義向終端用戶分攤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