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醫院看病除了掛號另外再花一塊錢買個病歷本,您一定會認為這是習以為常的事情,有什么不對的嗎?但就是這個習以為常,卻存在著被人們忽略的問題。
市民反映
市民孫先生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反映,他到天津市眼科醫院看病買了一個病歷本,但當他向購買病歷本的收費窗口要購買憑證時,收費人員告訴他“沒有票”。孫先生告訴記者,那天去眼科醫院看病,導診告訴他必須得用病歷本,孫先生就去收費處用現金買了一本,價格是一元。孫先生說,因為自己是從事財務工作的,了解一些財務管理方面的規定,自己就想要一張病歷本的購買憑證,看看這“醫院里賣的一塊錢的病歷本在收費上用的什么名目”,結果被告知“從來都沒有票”。
記者調查
根據孫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了天津市眼科醫院,在門診大廳內靠近收費處的一個臨時服務臺,記者向工作人員購買了一本印有“天津市眼科醫院”標識的“門診醫療手冊”,工作人員用手中的機器掃碼了記者的手機收取了一元人民幣。付款后記者向工作人員索要購買憑證,但這位工作人員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表示“病歷本沒有票”。隨后,記者從購買病歷本的手機微信賬單詳情頁面看到,“商品名稱:天津市眼科醫院-消費”,“商戶全稱:天津市眼科醫院”。
就在記者進行購買的同時陸續有患者前來買病歷本,記者隨機采訪了其中的一位年輕人,他告訴記者,“病歷本每次都是去一家醫院就買一本,從來也沒有要過票。而且看完病回去也就隨手一扔,下次看病也都不記得帶,還得再買。”這位年輕人還告訴記者,“其實覺得現在這種病歷本用起來挺浪費的,每次買一本,雖然就一塊錢,可是用不完就沒用了,無形中浪費了紙,不環保。”另外一位接受采訪的老人告訴記者,“家里就有很多醫院的病歷本,都是去看病時買的,一塊錢一本,就幾頁紙,也挺貴的。而且基本上都是只用了一次,擱家里是舍不得扔,也沒有用。”
為了尋找關于“門(急)診病歷冊”收費的相關規定,記者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上進行了大量的查詢。但從《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01版)》到《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07版)》再到《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版)》,但都沒有找到。在國家衛健委網站上能夠查詢的文件中,記者發現僅有《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中“第四章病歷的借閱與復制”中“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的相關規定,但并沒有對于門(急)診病歷冊收費的相關規定。
記者以市民的身份將問題通過12345熱線反映給了相關部門。
相關回復
截至發稿前,記者接到了來自天津市衛健委財務審計處的工作人員電話回復,這位自稱姓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也是她第一次接到市民關于病歷本費用以及購買憑證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說,“接到反映后,我跟眼科醫院以及天津市的其他醫院的財務部門進行了了解,目前能夠確定的是,現在天津的醫院都沒法提供病歷本的購買票據。”
這位工作人員坦言,“您提出來的這個問題之前自己都沒有想過,而且從我上班開始,就一直是這樣,醫院里賣的病歷本一塊錢一個,但這并不代表就沒有問題”。
隨后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這個反映后,也查閱了很多醫療機構的規范,但沒有找到與之相關的具體規定。經過詢問一些醫院的財務處負責人,了解到病歷本是他們從外面買來的,是有工本費的,銷售給患者就診使用。日常管理方面就是各個收費窗口等直接從財務領取賣給患者,賣出多少本就交回來多少錢。
這位衛健委財務審計處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關于門(急)診病歷冊的收費使用全國各個地區不一樣,“像山西、安徽就不收,都包含在診察費中了。而北京、江蘇的病歷本需要患者單獨購買,收費的有的就不給票,但江蘇是開票的。而天津目前有些醫院已經使用電子病歷,患者就醫就不需要病歷本,情況都不一樣。”最后,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下一步考慮是將會通過征詢意見、出臺統一標準等步驟逐漸規范門(急)診病歷本的收費及使用。”但對于病歷本一元的銷售價格是否是其真實的工本費?同時醫院在向患者有償提供病歷本中是否謀利?新報將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