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宏到沙河口區一家保潔公司應聘保潔員,入職工作還不到1小時,不慎摔倒受傷,后經搶救無效去世。近日,仲裁部門裁決李宏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為單位沒有給李宏交納工傷保險,意味著李宏的80多萬元工傷待遇得由保潔公司承擔。
上班40分鐘摔傷殞命
52歲的李宏因單位效益不好辭職,去年6月4日,他到沙河口區一家保潔公司應聘。面試合格后,保潔公司收取了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和銀行卡復印件,并告訴他月工資2300元,兩天后到單位上班。
6月6日8時,李宏準時來到保潔公司指定的甘井子區某小區,單位工作人員為他發了一套工作服,安排他到小區院子里從事保潔工作。從監控錄像看,當天8時40分,李宏手持水管從事清潔工作時不慎摔倒,頭部觸地昏倒過去。單位同事發現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不一會兒救護車趕到,單位同事協助救護人員把李宏抬上救護車,送醫院搶救。
經診斷,李宏為腦挫裂傷,當日下午搶救無效死亡。
申請仲裁,請求確認存在勞動關系
李宏的愛人張梅詢問保潔公司的部門經理,李宏剛上班不到1個小時就受傷了,是否屬于工傷?保潔公司認為,李宏當天是來應聘的,還沒有面試,是在等待應聘期間,因自身原因而發生的意外事故,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不屬于工傷。
張梅認為,雖然丈夫上班還不到一個小時,但他是在工作中受傷,應當是工傷。于是張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梁照強律師到甘井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李宏受傷當天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經律師調查,保潔公司的營業范圍為:保潔服務、家政服務。李宏工作的地方為保潔公司承包的小區園林綠化、公共場所保潔服務。從律師調取的小區監控錄像看,李宏受傷前穿著工作服,手持水管在現場工作。后來李宏摔倒,同事發現后立即趕到他身邊,不一會兒急救車也開進小區,大家把李宏抬上急救車,急救車閃著警示燈開出小區。
從保潔公司辦公室的監控錄像看,李宏的愛人張梅走進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從一個檔案袋內取出李宏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交給她。同時,工作人員還囑咐她把公司的工作服盡快返還給公司。
80多萬工傷待遇由保潔公司承擔
仲裁委員會審查了王金海、梁照強律師調取的兩處監控錄像后認為,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盡管張梅的委托人未提供任何書面證據證明雙方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事發當日李宏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近日,甘井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確認李宏事發當日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這也意味著李宏是工傷。由于保潔公司沒有為李宏交納工傷保險,他的工傷待遇80余萬元就得由保潔公司承擔。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梁照強律師說,單位為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工傷保險的目的就是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如果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招聘員工,應在交納了工傷保險之后再上崗,一旦發生類似情況,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就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大大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勞動者的權益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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