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水路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分為八章共六十四條,對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規劃、建設、養護、保護,港口與水路運輸經營,水上交通安全及監管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這是江西省落實航道法、港口法的實際行動,也是加快重塑“贛鄱千年黃金水道”輝煌的具體舉措。
作為江西省首部水路交通綜合性地方法規,《條例》的頒布實施將有利于加快省內水路運輸建設的步伐,充分發揮水運優勢和潛力,進一步提升水運發展的質量和現代化水平;有利于加強水路運輸依法管理,加快形成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水路運輸市場,進一步規范水路運輸經營行為是江西省交通運輸工作進一步走向法制化、科學化的重要標志。
《條例》強化了對水路交通發展的促進作用。一方面,將水路交通發展納入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統籌鐵路、公路與水路的全面協調發展。將航道和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定位為公益性基礎設施,從資金投入上對水路交通發展予以保障。
另一方面,《條例》從促進水路交通轉型升級發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要調整運輸結構,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水路運輸有序轉移,提高全省水路貨運量占比;促進港航企業規?;?、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推進港口布局、運營、管理、服務一體化發展,鼓勵省內港口與發達地區港口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