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共享充電寶半小時,及時歸還后卻被扣了99元,女子驚訝之余,卻拿不出短時使用和已歸還充電寶的證據,經過聽語熱線協調,問題被順利解決,99元錯誤收費將原路徑返還。
據介紹,因身體不適,市民呂女士近日來到了建鄴區的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點滴,過程中她發現自己的手機電量不足,于是求助醫護人員,希望借一個充電寶。醫護人員表示,中心有第三方商家提供的共享充電寶,可供患者有償使用。
“這是一個名為搜電科技的商家,在前臺擺放了一些有償使用的充電寶,收費起步半小時2塊,1小時4塊,封頂是99元,使用前需要填寫一個自動扣費的授權。我填寫后取了一只,使用半小時后發現效果不太好,電量僅增加了5%,所以半小時左右我就歸還過去了,沒有再繼續使用。”呂女士告訴記者。
但是,讓呂女士疑惑的是,歸還了之后,自己一直沒有收到扣款信息,她以為商家扣款信息滯后,也沒有介意,就徑直離開了中心。
“兩天后我收到了商家的扣款信息,讓我大吃一驚:上面顯示,我這個編號為942R12303907的消費,消費時長不是半小時,而是2天4小時51分56秒,費用也不是2元,而是99元,使用地點是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前臺,歸還的具體時間是夜晚的9點多,這個時間段我早就離開醫院兩天了。商家根據我的‘消費時長’扣取了99元,我申訴后,他們表示需要我證明一下我已經歸還了充電寶,或者歸還到了哪里,這我該怎么證明呢?”呂女士表示。
面對呂女士的投訴內容,商家搜電科技的回復稱,再核實后,后臺還是沒有檢測到呂女士的歸還設備信息,需要呂女士自行檢查設備的歸還地點和歸還的設備編號。
消費發生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前臺,呂女士的消費是否有第三方見證?
和呂女士聯系后,記者隨即聯系了建鄴區蓮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孫先生,孫先生表示,自己仔細檢查了前臺監控,確認呂女士確實刷了充電寶并使用了半小時,后及時歸還了,并無超時或者私自帶走充電寶的問題,問題應該是其他原因引起的,還需要調查,但顯然和呂女士無關。
“我們也把我們的證明發給了商家,商家在得到我們的證明后,已表示會在三天內將這筆錢原路徑退回,其他問題商家自行去內部再查,確保不讓消費者利益受損,我們也將關注此事的下一步進展。”孫先生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