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江蘇省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正式施行。當天上午,記者跟隨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工作人員,前往南京部分老舊小區進行探訪,發現相比以往這些小區在電動自行車擺放、充電安全以及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有了明顯改善。
2017年以來,我省先后發生了2017年“11·23”蘇州張家港嚴家埭民房亡3人、2018年“4·6”蘇州虎丘區民房火災亡4人、2020年“8·8”南京鼓樓區金陵村小區亡3人等較大火災事故。2021年“11·17”南京傳媒學院宿舍樓火災,系學生違規在宿舍給電動平衡車電池充電所致,由于處置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目前,全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仍呈多發態勢,較大火災也時有發生,且多數電動自行車火災都是由于違規停放充電所致。
此次《規定》第二十八條明確:新建、改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鼓勵已建成的住宅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地和充電設施。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識,避免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和住宅戶內。統一管理人應當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停放和充電管理,對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應當予以勸阻,不聽勸阻的應當依法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
3月1日上午,在金陵村小區內,記者看到,該小區為保證消防安全進行了全面改造,在電動自行車棚內加裝簡易煙感、噴淋、智能充電樁;整治消防車通道,按要求標識劃線;樓道內外電氣線路規整保護;引進物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不少業主表示,此前小區樓道電氣線路混亂,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明顯,尤其由于沒有施劃標識標線,發生火災后消防車輛根本無法進入小區內部道路。而整改后,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停放明顯規范很多,整個小區消防安全環境改善明顯。
當天,記者還跟隨消防部門前往茶亭村小區、海玥名都等多個小區探訪,總體情況良好。不過,也有個別業主存在車輛停放不到位的情況,對此消防部門表示,在勸告無果的情況下,將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近年來,全國各地頻繁發生電動車起火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省消防救援總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處長陳文杰提醒,安全使用電動車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市民應選購正規的、具有品質保障的電動車品牌。二是要注意防止對電動車電瓶進行碰撞、摩擦或者其他一些破壞性行為,防止產生質量問題。三是不要把電瓶放在家里充電,因為一旦在家里充電發生事故,煙氣會迅速彌漫到整個空間,很容易對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