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長江保護法施行一周年。一早,位于鼓樓區江邊南路附近的長江南京潮水位站旁,4萬余尾體質健壯的魚苗正經放流斜坡游入長江。以法之名,護佑長江。過去一年,長江禁捕退捕成效顯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大幅減少,非法采砂、污染環境等破壞生態行為得到有力遏制,“微笑天使”江豚的露臉次數明顯增多,長江生態環境呈現穩步提升的良好態勢。
增殖放流:春日暖陽下,4萬余尾魚苗“游”入長江
3月1日上午,春風拂面,陽光照著長江,波光粼粼,水面上不時掠過水鳥的身影。岸邊,有扶老攜幼來遛彎的市民,也有扛著“長槍短炮”專門拍江豚的“發燒友”。“貫徹長江保護法 共同守護母親河”長江保護系列活動在此啟動。
江邊,長江生態司法保護基地揭牌。該基地沿南京濱江岸線分布,包含秦淮河入江口、中山碼頭南段和金川河入江口等五處,總面積約105萬平方米。司法機關將妥善利用生態損害案件所獲賠的公益賠償金,在基地內定期開展長江生態保護、替代性修復、司法教育宣傳和司法研究等工作,助力打造綠色的生態濱江岸線。
在向長江投放魚苗開展增殖放流環節,4萬余尾體質健壯的魚苗經放流斜坡游入長江。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高偉介紹,本次增殖放流投放的魚苗包括胭脂魚、長吻鮠、細鱗斜額鲴等,都是適應南京地區長江流域生存環境的珍稀魚種,對于促進長江珍稀魚種種群數量恢復、豐富水生生物多樣性、提升長江流域生態系統穩定性具有積極意義。
司法“亮劍”:全省法院對1767人判處實刑
3月1日上午,玄武區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法庭對一起非法采砂案件進行一審宣判,2021年4月至5月,許某伙同他人共謀購買船舶用于偷采江砂,自2021年5月9日至6月8日安排“皖鴻順2218”船在長江進行非法采砂活動22次,共計68549.29噸,價值616.9萬余元。該案所涉非法采砂發生在長江流域,且案涉采砂數次較多,涉及的采砂量及金額非常巨大,被告人許某犯非法采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并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同伙也被判刑。
在南通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等單位、被告人陸某等人污染環境案中,被告人陸某2018年從無錫、蘇州等地接收多個單位產生的副產鹽酸、廢溶劑、乳化液等危險廢物,并安排他人將接收的2254.83噸危險廢物直接傾倒至新江海河內,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費用達1500余萬元。南京環境資源法庭維持一審判決,對三個被告單位判處15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金;對十四名被告人判處10個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陸某被頂格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40萬元。
長江保護法施行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長江流域環境資源類案件1804件。其中,共審結涉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109件,判處罰金2258萬元,對1767人判處實刑。
司法合作: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協同共生
在落實長江保護法過程中,全省法院堅持把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注重整體保護、系統修復,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協同共生。南京玄武法院探索建立責任人自動履行受損生態環境修復義務機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賠償義務告知書》,釋明生態修復義務,推動長江生態修復效果落到實處。該院還將勝科水務公司污染環境案生態修復費用組織用于長江上游水域玉帶河環境整治等項目,有效發揮修復資金效用。
南京法院在省法院有力指導下,持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以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化管轄、專業化審理為重要抓手,與檢察、公安、行政等單位聯合筑造了保護長江生態的嚴密防線。未來,南京法院將立足司法審判職能,繼續抓好長江保護法貫徹實施,依法支持檢查、公安、行政等單位履職盡責,促進環境司法深度融入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為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南京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