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雄安新區發布《河北雄安新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提出加強新區所轄區域內機動車停車管理,合理引導停車需求,嚴格規范停車秩序,促進新區綜合交通體系協調、可持續發展。
《辦法》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居住小區的停車場在滿足本居住小區居民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向社會有償開放;鼓勵對違法停車、違法從事停車經營、擅自設置障礙物等行為進行舉報;鼓勵開展維護停車秩序等停車志愿活動;倡導、宣傳有位購車、合理用車、綠色出行理念。鼓勵單位或個人開展停車泊位有償錯時共享,停車場管理單位應當提供必要的技術手段予以支持和配合。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有序推進公共建筑的停車開放工作,相關設施應積極進行升級完善,力爭具備開放條件,可有償將機動車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辦法》明確,新區管理委員會領導新區機動車停車工作,將停車納入新區綜合交通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科技等方法,嚴格控制功能核心區域機動車保有量,建立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機制,建立管理職責和管轄權限綜合協調機制,推進行政執法權集中統一行使,最終實現80%公共交通出行,90%綠色出行目標。
根據規劃,為實現新區“80、90”出行目標,新區停車場實行分類分區差別供給,充分滿足新區外圍停車需求,適度滿足居住停車需求,從嚴控制出行停車需求,尤其控制新區核心區域停車需求,盤活既有停車資源,提高利用效率,新增停車泊位以駐車換乘建設、配套建設為主,臨時設置、獨立建設等方式為補充。
對有序推進停車服務、管理和執法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設,《辦法》明確,將引導停車服務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提高服務水平。
《辦法》還提到,雄安將建立停車信用獎勵和聯合懲戒機制,將停車場建設單位、經營單位、停車人等的違法行為記入信用信息系統,嚴重的可進行公示、懲戒。
針對雄安新區存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較多的情況,《辦法》提出,建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新區確定的泊位配建標準、規劃指標,配建機動車停車場。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此外,有些居住小區及其周邊停車場無法滿足停車需求,針對這一問題,《辦法》也明確,將在居住小區周邊支路、便道及其等級以下道路設置臨時居住停車區域、泊位,明示居民臨時停放時段。同時,將建立停車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對停車場實行動態監管,實時向社會公布停車場分布位置、使用狀況、泊位數量等停車場動態信息,引導車輛有序停放。
《辦法》提出,新區機動車停車堅持總規指引、共享利用、規范執法、社會共治原則,全社會應當共同構建和維護機動車停車秩序,遵循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