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綜合考慮今年三防形勢和工作實際,省防總決定,全省于3月24日起進入2022年汛期。截至3月24日8時,全省一半以上國家氣象站點日雨量超過38毫米。同時,未來一周降雨較為頻繁。
省防總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落實各項三防責任,嚴格執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強值班值守,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及時掌握雨情、水情、風情、工情、險情、災情,遇異常情況及時處置,扎實做好汛期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得同時離開所轄區域,嚴格執行“縣領導聯系鎮、鎮領導聯系村、村干部聯系戶”制度,落實水利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點、城鄉易澇點、山洪災害危險區域防汛責任人,落實村(居)的人員轉移對接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三防、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綜合會商,科學研判防御形勢,提前部署防御措施。汛期期間,各級防指要根據預案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成員單位進駐指揮部聯合值守,協同指揮調度和處置災情險情。要按照強降雨和臺風防御工作指引要求,執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與防御行動掛鉤機制,落實特殊群體臨災轉移“四個一”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人員轉移安置,防止人員冒險返回危險區域。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有關物資、隊伍的準備和預置工作,加強應急搶險和救援演練。如遇突發險情、災情,要及時響應,迅速行動,有效處置,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