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清河縣委、縣政府印發通知,明確“復工復產支持”“財政支持”“稅收支持”“金融支持”“政務支持”5個方面的17條措施,以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穩定經濟增長,并提出有序逐步放開管控措施,3月31日起全面復工復產。
通知明確,17條措施的支持對象為受疫情影響,在縣內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復工復產支持方面,該縣將強化包聯和服務指導,協助企業做好物資儲備、員工信息匯總等,按照統一安排,及時開工;幫助快遞物流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盡早投入運營;各縣級干部月底前深入包聯企業和項目單位1至2次進行紓困解難等。
財政支持方面,該縣對承租縣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今年2至3月份房租免收,4至6月份房租減半;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對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最高減免50%。稅收支持方面,將加大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將增量留抵稅額退還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對存量留抵稅額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金融支持方面,將開設信貸快批通道等。政務支持方面,一般性政務服務事項全面做好線上辦理、線上服務、線下預約和業務咨詢,對于急需辦理事項,開辟“綠色通道”和“特事特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