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已于去年11月正式啟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此前,廣州交警在聽取意見、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對原有“全市禁行”政策調整為“實施上牌管理,中心區限行”,并形成電動自行車通行政策通告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廣州交警3月31日透露,對于電動自行車限行范圍已初步形成“限路段”和“限區域”兩套方案。
廣州交警近期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邀請人大、政協、媒體、公交服務行業、外賣配送行業、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等各界群體代表開展了6場專題座談,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并委托了第三方專業機構全面收集社情民意。社會各界對中心區適當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普遍達成共識,但對于限行范圍大家都有各自觀點。為此,廣州交警在充分吸收去年征求意見中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和近期各方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對通行管理政策進行優化,并初步形成了“限路段”和“限區域”兩套方案。
3月30日,廣州交警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規定,組織召開《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會,對“限路段”和“限區域”兩套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學性進行專業論證。
廣州交警表示,將結合社會各界及專家意見,對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作優化完善,后續嚴格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開展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等程序,盡快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