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開發區派出所接到胡女士報警,稱被人騙走47臺筆記本電腦,損失40余萬元。
經了解,做電腦銷售生意的胡女士多年前因業務往來認識了IT工程師吳某。2021年8月下旬,吳某聯系胡女士,稱自己跳槽到一家新成立的科技公司,現在公司需要網絡布線施工,希望胡女士能提供方案,隨后雙方簽訂了合同。此次合作很是順利,這也讓胡女士對吳某產生了信任。
2021年9月,吳某聯系胡女士,稱公司需要采購80臺筆記本電腦,胡女士當下便給吳某配送了14臺筆記本電腦,此后又陸續發貨,截至2022年1月7日,胡女士共向吳某配送了47臺筆記本電腦,總價值40余萬元。
在此期間,吳某通過個人賬戶向胡女士共轉賬2.6萬元,剩余的款項一直未支付。胡女士催促結款時,吳某以各種理由搪塞推托。胡女士無奈之下前往吳某公司,公司負責人表示,自己對采購電腦一事毫不知情。胡女士這才驚覺自己被騙,隨即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將吳某傳喚至派出所。經訊問,吳某交代,自己除了在公司專職負責搭建系統外,私底下也幫人搭建系統賺外快,向胡女士采購的47臺電腦均為私人需求,將胡女士送來的電腦搭建好系統后,便連同電腦一起賣給客戶。吳某還交代,47臺電腦只用了17臺,剩下的30臺被自己轉手賣給了二手電腦商販,從中獲利20余萬元,所有獲利已被用于個人開銷和私人業務周轉。
目前,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江寧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