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反壟斷執法,切實維護我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從今年3月至10月在全省開展重點領域反壟斷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聚焦行政機關、行業協會、教育培訓、醫療衛生、工程建筑、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招投標、保險等行業和領域,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等壟斷違法行為,重點排查11類違法行為線索。
壟斷協議違法行為線索方面,重點排查行業協會通過召開會議、簽訂協議、發文指導等形式,要求會員固定或者變更價格水平,從而限制參與協議的經營者的自主定價權;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劃分商品銷售區域、市場份額等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同類企業之間通過協商、協議包括口頭協議等形式,固定價格、限制產量或分割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橫向壟斷協議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產品上下游供應鏈之間以轉售價格維持、限定銷售區域和客戶,或者排他性安排等縱向壟斷協議違法行為線索。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行為線索方面,重點排查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以不公平低價購買商品,或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通過實質性削減與交易相對人的現有交易數量,或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新交易,或設置限制性條件使交易相對人難以與其進行交易等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違背交易慣例、消費習慣或者無視商品功能,將不同商品捆綁銷售或者組合銷售;交易時在價格之外附加不合理收費等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線索。
行政壟斷違法行為線索方面,重點排查濫用行政權力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準或政策,采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準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礙等,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的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違法違規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貨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采購中標綁定的行為;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等違法行為線索。重點排查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的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授予特許經營權等違法線索。重點排查濫用行政權力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違法行為線索。
關鍵詞: 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行政壟斷違法 產品上下游供應鏈 限制競爭行為 消費者合法權益 重點領域反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