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做好貨運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有力促進產業鏈供應鏈持續穩定,4月22日,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交通口岸防疫組發布《關于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電子通行證的通告》,決定自2022年4月23日0時起,正式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電子通行證。
通告明確,通行證核發工作著眼于“重點物資”,包括疫情防控醫用物資、能源物資、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農產品加工原料及加工品等物資、工業企業及其關鍵配套企業的生產物資、郵政快遞類物資。
本著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方便收發貨單位申領和駕駛員使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切實服務企業、服務車主,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的原則,通行證實行線上無接觸辦理。
有重點物資運輸需求的收發貨單位,下載并注冊“運證通”APP后,利用APP按照用戶操作指南根據物資類別向屬地市、縣具有審核職能的相應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可通過APP線上獲取通行證。駕駛員下載并實名注冊APP后,APP會根據收發貨單位填報的駕駛人員信息,為駕駛員自動匹配對應運輸任務的通行證。如有疑問可根據APP提示信息向屬地市、縣具有核發職責的相應部門咨詢。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證采用人、車、貨、行程綁定的方式,實行“一車一證一線路”。所有的收發貨單位、駕駛員、隨車司乘人員均應真實、準確填報信息。提供虛假信息的用戶一旦查明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次申領通行證,并依法追究責任。
通行證自啟用之日起跨省互認,且省內有效,電子通行證與紙質通行證具有同等效力。今后不再根據河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路貨運和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辦理通行證,已經發放的通行證有效期內仍可在省內通行。
關鍵詞: 重點物資運輸車輛 電子通行證 隨車司乘人員 農業生產資料 公路貨運 疫情防控醫用物資 產業鏈供應鏈 農產品加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