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管理,提升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基礎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協同創新能力,日前,我省下發關于開展新一輪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優化整合暨2021年度平臺運行評估工作的通知。
此次優化整合將對現有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建設發展和運行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根據考核評估結果和工作實際,綜合采取撤、并、轉等方式對相關平臺進行優化整合,且對年度運行評估優秀平臺擇優給予補助支持。
對于符合相關條件、運行良好、有發展潛力的平臺,納入新的科技創新平臺序列管理;對于運行狀況不佳、不符合相關要求或存在其他需撤銷情形的平臺,將予以撤銷;對于依托同一單位批建的各類平臺,如研究方向交叉或接近,原則上應予以整合優化;對于依托高校建立的省專業技術創新中心,存在未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不符合省專業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定位等情況,原則上將撤銷省技術創新中心資格。符合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布局方向并達到標準的,可申請轉建省重點實驗室。
對于依托企業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存在未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不符合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定位等情況,原則上將撤銷省重點實驗室資格。其中符合省專業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布局方向并達到標準的,可申請轉建省專業技術創新中心。
對于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已不擔任依托建設醫療機構領導或科室負責人的,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已經退休或被正式延聘年齡超過65周歲的,予以調整。其中能夠提出符合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資格條件的,允許調整中心負責人,中心資格予以保留,不能提出符合資格條件負責人的,撤銷中心資格。
此外,通知還提出了優化整合程序和其他工作要求。對于逾期未報,或存在提供虛假數據資料等行為的單位,直接撤銷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