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按照第6號總河長令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進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
據悉,該市要求對列入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有行洪任務的河道(包括水庫下游河道),重點是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有行洪任務的河道,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該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對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侵占、縮窄河道等10類重點問題進行排查和清理整治,形成問題、任務、責任“三張清單”,并結合河湖“清四亂”要求常態化開展,動態清零。
該市還把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級河長制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強化監督考核問責。同時要求各級河長履職擔當,統籌推進河長制和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做到守河有責、守河盡責、守河擔責,以實現河道行洪安全、河勢穩定、河湖生態健康,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