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強制拆除、行政處罰……近日,江西省安委辦公布了一批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案例一:江西鑫祺建材有限公司焊接與熱切割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2022年4月18日,上饒市鉛山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江西鑫祺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1名正在從事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的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
依據有關規定,鉛山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依法對該公司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景德鎮樂平市網約車駕駛員吳某崽通過電話巡游攬客
2022年4月27日,景德鎮樂平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樂平南高速收費站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吳某崽駕駛的網約車上所載4名乘客均未通過網約平臺下單,由吳某崽通過電話形式巡游攬客乘車。
依據有關規定,樂平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吳某崽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依法對吳某崽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宜春市奉新縣毛某洋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擅自挖掘導致天然氣泄漏
2022年5月1日,接群眾舉報,宜春市奉新縣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奉新縣天工大道與干大線交叉口,發現毛某洋駕駛挖機擅自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挖掘作業,已將地下燃氣管道挖斷并導致地下天然氣泄漏。
依據有關規定,奉新縣城市管理局對毛某洋下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依法對毛某洋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吉安市泰和縣上田村胡某未批先建房屋
2022年5月11日,吉安市泰和縣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泰和縣澄江鎮上田村胡某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開挖地基建筑房屋,面積約300平方米。
依據有關規定,泰和縣城市管理局對胡某下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依法對現場違法建筑進行強制拆除。
案例五:吉安贛通航運有限公司所屬船舶進出內河港口未按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進出港信息
2022年5月13日,南昌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事(港航)大隊執法人員在天晨港務碼頭水域進行登船檢查時,發現吉安贛通航運有限公司所屬船舶贛通6688輪進出內河港口未按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進出港信息。
依據有關規定,南昌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事(港航)大隊對吉安贛通航運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進行立案查處,已依法對該公司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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