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協會發布《廣東省破產管理白皮書(2022年)》(下稱“白皮書”)。白皮書指出,2021年全省各級管理人新收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7219件、辦結7067件,實現收結案數量基本穩定。全省管理人助力重整成功案件數量、出清“僵尸企業”數量、“執轉破”案件數量均居全國首位。其中,廣州市“辦理破產”指標連續排名全國第一,深圳市率先全面試點個人破產,并成為全國率先探索跨境破產司法協助的樣本城市。
白皮書透露,全省各級管理人積極適用簡化審理程序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辦”,提高案件辦理效率。僅在破產清算案件中,使用快審程序辦結的案件高達877件,占同年結案數量的47.6%。去年,全省管理人人均辦理破產案件約為20件,辦結的破產案件平均辦理周期由25個月提速到12個月以內,適用快速審理程序的案件則在6個月內完成。
助力55家民企重整成功
全省總體來看,去年全省各級管理人新接受全省法院指定的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共7219件,該數量相比2020年減少5.45%。辦結的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7067件,同比減少0.76%。新接受指定和辦結的破產案件,總體仍然以破產清算案件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數量最少。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方面,全省管理人共助力55家民營企業重整成功,恢復生機,其中包括5家上市公司。特別是深圳一家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歷時僅31天,以較小的代價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區域分布來看,盡管去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數量略有減少,但廣州、佛山兩市收案數量卻呈大幅上漲趨勢,相比2020年分別增加了669件、234件。深圳市除個人破產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數量與2020年基本持平,但從案件新收和結案的絕對數量上仍是全省之最。
湛江和汕尾兩市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也有所增長,相比2020年分別增加了78件和6件。在辦結數量上,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管理人辦結數量相比2020年都有較大增幅。
為各類企業提供平等破產保護
2021年3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開始實施,個人破產制度在深圳地區正式啟動。白皮書指出,深圳法院個人破產綜合應用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后,深圳破產法庭僅2021年就收到申請個人破產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分別為749件、130件、64件。由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的梁某某個人破產重整案成為該條例實施后全國個人破產第一案。
“僵尸企業”是經濟轉型過程中優勝劣汰的產物。在出清此類企業的過程中,為民營企業、國有企業提供平等破產保護,依法維護各類企業債權人和投資人的合法權益,靈活高效處理企業債務,讓職工得到妥善安置,讓生產要素在市場環境中得到優化配置。
白皮書透露,去年全省管理人助推“僵尸企業”出清達到2146家,包括國有企業773家,民營企業1373家,出清民企“僵尸企業”占比約為64.0%,符合廣東省民營經濟活躍的特色。2020年,全省推動2844家“僵尸企業”退出市場,其中國有企業1732家、民營企業1112家。相比之下,不同所有制的“僵尸企業”出清數量比例正在逐步發生變化,在疫情和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下,民營“僵尸企業”出清將是全省管理人關注的重要內容。
“從廣東去年辦理破產系列指標來看,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逐步向好,破產企業能夠得到良好的法律救濟。”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朱征夫說。據悉,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協會于2020年9月成立,是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業務指導下、為全省破產管理人提供服務并進行行業自律管理的社會組織。協會成立近兩年已有會員475名,在規范管理人業務操作、行業自律建設等方面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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