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穩步增長。2024年4月24日下午,淅川法院民二庭結合前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審理實務中發現的“金融借款合同簽訂隱患”、“信貸業務中常見的風險防范”等焦點問題到河南淅川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淅川農商銀行”)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民二庭法官助理多曉燕以某金融機構起訴過的“借新還舊”、“名義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等日常審理中金融機構獲得支持率較低的、群眾爭議比較大的2個典型案例進行講解。
針對“借新還舊”中“新貸和舊貸的擔保人相同的,新貸的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新貸和舊貸的擔保人不同,或者舊貸無擔保新貸有擔保的,要求新貸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新貸的擔保人對提供擔保時以新貸償還舊貸的事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除外。”案例中的2個信貸擔保人未承擔擔保責任的結果引起信貸員高度的風險防范意識,如何最大保障的回收自身的合法債權成為該金融機構需要重點防范、規避的金融風險。
針對“名義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引發的訴訟主張,相關機構表明將嚴格規范貸前審核、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妥善進行訂立合同的各個流程,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隨后,民二庭與淅川農商銀行重點溝通交流了“電子合同簽約和證據保存”、“人臉生物識別、電子簽約證書”、“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審查”、“增信措施的審查”、“抵押登記問題”、“司法送達地址的完善”等常見問題,并對上述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淅川農商銀行負責人對法院的普法活動非常歡迎,表示該次普法是通過金融審判實務總結出來的非常寶貴的實用性經驗,明確指出了前期該機構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對于規范該機構在金融信貸市場的競爭力具有非常積極的正向作用。
下一步,淅川法院將秉持公平、公正的金融審判理念,確保金融交易的合法性,保障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促進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經營,維護金融市場的秩序和公平競爭。(供稿:多曉燕)
關鍵詞: 淅川法院民二庭到淅川農商銀行開展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