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藝術品市場的蓬勃發展,我們能聽到的,與藝術相關的案件與糾紛也逐漸增多。比如,關于某知名藝術家作品涉嫌抄襲的討論時常迅速刷屏朋友圈,藝術品真偽問題也總能在每年春秋兩季拍賣時被重復提及。又如,藝術機構代理藝術家作品時,在流轉、展出過程中的所有權問題也常常引發多方爭論……這些實例無不體現出,從藝術家進行創作,到藝術品面向公眾,進而流轉、收藏,其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法律護航。
通俗說來,藝術是創意的自由展現,法律是規則的邏輯表達,而藝術法則將兩者融合,以助力藝術更好發展。那么,何謂藝術法?為什么藝術家、藝術機構以及藝術品市場如此需要它?有關藝術法的研究現狀如何,尤其是在中國它正如何發展?完善藝術法,我們可以做什么?日前在北京中央美術學院召開的“2019藝術法國際論壇”上,來自國內外藝術法學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帶來了新的觀察和思考。
法律空白亟須彌補
“藝術法”一詞是從英語中“ART LAW”翻譯而來,這一概念源自上世紀中期歐美社會財富的積累與藝術投資市場的興起。在此后半個多世紀,隨著各國陸續開展藝術法教學和研究,在大量的藝術法理論和實踐基礎上,在大學的法學和藝術學教學體系內,以及在法律實務界,逐漸形成了一門獨立的藝術法學學科。但它并不是一個獨立的領域,反而涉及面十分龐大,包括藝術、知識、財務、產權、法律等。
中國的藝術法研究起步較晚,大約是隨著上世紀90年代藝術市場的建立與發展而產生,且從現有的研究成果看,盡管有不少相關文獻和專論,但其發展仍然緩慢,明顯落后于我國藝術事業的發展。從當下的社會需求和現實意義來看,完善中國的藝術法是一件極為迫切的事。中央美術學院院長范迪安表示,藝術法在中國正處于一個不斷獲得社會共識的過程之中,中國藝術創造的生產力不斷增強,藝術品市場和藝術產業迅速發展,藝術經濟逐年壯大,因此藝術的法律支持不僅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嶄新課題,也是藝術界期待建立新的藝術生態過程中需要解決的現實課題。
據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劉春田介紹,在我國已有的200多種法律中,與文化相關的法律僅占2.7%,而與藝術品相關的全國性法律文件更是只有一個,即2016年出臺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這一現實表明,我們目前從藝術創作到推廣、交易、收藏等方面的立法情況幾乎空白,而藝術市場的復雜性和近年來不斷出現的各種相關問題,都表明我們亟須廣泛開展有關藝術法的研究和教育。
德國北威州科學與藝術研究院教授彼得·邁克爾·呂恩指出,無論是藝術家或法律工作者都應保證其專業性與知識儲備,法律工作者應不斷完善法律體系,為社會與藝術提供法律秩序保障,而藝術工作者在確保其專業性判斷的基礎上,學習與了解藝術法,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閻曉宏認為,藝術法不僅關系到藝術家的人格權、財產權、創作表達權,更重要的是關系到對藝術創造的激勵、藝術品的合理流轉與傳承,以及社會對藝術品的審美需求。
審美水準可能影響判決結果
“藝術品的市場化是呼喚藝術法的一個重要前提。”劉春田認為,市場是藝術法發展的直接動力,因此,明確市場與藝術的關系,藝術法與藝術、市場之間的關系是研究藝術法的重要條件。藝術法應側重于調整財產關系而非調整藝術發展,幫助藝術家理厘清市場觀念、財產觀念、私權觀念等是當下的現實問題。
在藝術品市場化的發展中,藝術機構尤其是拍賣行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對他們來說,盡快完善藝術法更是一個緊迫需求。事實上,相關藝術機構近些年也陸續做了一些探索實踐。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寇勤在幾十年拍賣業務的實踐經驗中,經歷了很多有關文物拍賣、藝術品拍賣等涉及藝術法相關問題的實例。他提到,中國的文物藝術品拍賣能在20多年的時間里取得如此蓬勃的發展,其中法治建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這是官方立法機構和藝術市場各方探索者共同努力的結果。今后我們必須要加強數據采集認證,這一基礎建設能為日后的司法實踐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寇勤說。
中央美術學院教授周林結合《為無名山增高一米》與《我也愛當代藝術》兩件作品中有關藝術原創性的糾紛,進一步探討了我國藝術法在當下與未來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他認為,當下社會對藝術認可度的逐步提高為藝術法的發展帶來了新機遇,公眾對于藝術品思想與價值的判斷推動著藝術法的完善與進步。同時,藝術作品語言形式是否應有專業與法律標準,版權制度是否完善等都是不可忽視的現實問題。
也有專家指出,從此前關于藝術作品抄襲與否而展開的法律糾紛案例中能夠看出,無論是專家學者、普通觀眾,甚至是法官自身的藝術審美水準,實際上都會對最后的判決產生影響。因此,整個藝術界的專業化建設包括藝術法,是與人的道德發展和審美發展相輔相成的?;蛟S,在文明的建設中,法律與藝術的關系如何協調好,如何保障藝術的自由,藝術的自由又怎樣保障它與社會發展相適應,與人相適應,才是藝術法在未來要不斷實踐的命題。
如何建設藝術法學科
毋庸置疑,在藝術法研究過程中,人才培養是重中之重,因此,學者呼吁應當加快推進藝術法的學科專業建設。美國藝術法專家倫納德·D·杜博夫介紹,美國現有76家法學院和100余名藝術法專業教授,這些法學院都開設了藝術法的相關課程,并且它們也成為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在德國明斯特大學的一個藝術與法律跨學科項目“藝術法診所”,為高等教育院校中解決學生在藝術創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了值得借鑒的模式。這里既可幫助藝術學院學生了解法律知識,又為法學院學生提供了藝術領域的真實事例,二者相互幫助學習,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建議與幫助。
中央美術學院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設立藝術法專業,是我國第一所開設藝術法專業的藝術院校,同時也設置了中國第一個藝術法碩士研究生專業方向。從2003年開始,藝術法成為中央美院藝術管理專業本科生的必修課程。關于藝術法的學科建構,中央美院藝術管理與教育學院院長余丁分享了三點思考:藝術法的人才培養要以藝術素養、藝術知識、藝術鑒賞能力的培養為核心;藝術法在學習過程中要以應用為抓手;藝術法學習以法律為基礎。余丁認為,藝術法學科發展正在迎來新的機遇和挑戰。隨著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走向深入,文化治理成為重要焦點。中央美術學院目前對于藝術法相關問題的探討更多以藝術品流轉、收藏、保存為核心,未來將會擴展到城市藝術產業園區建設、文旅融合發展、鄉村振興等更大范圍。此外,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藝術與文旅產業的合作發展,也為藝術法的邊界拓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對于如何更好地建設中國的藝術法學科,中央財經大學文化與傳媒學院院長劉方舟給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議。他認為,首先要建立藝術法典型案例數據庫,有了數據庫便可以做大數據分析。其次,至少需要編寫兩本關于藝術法的教材,一本給藝術學院的學生用,另一本給法學院的學生用,這兩個對象群體所用的教材一定要有所區分。然后,有關藝術法學教師隊伍的建設也需要做出規劃,可以設置課程專門培養。最后,目前國內的藝術法學研究團隊力量薄弱,相關研究人員極少,因此要建立一個全國藝術法學研究的社團,將大家組織起來共同發力。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院長劉瑞起認為,藝術法學生在培育和扶持的過程中應以職業為主。同時,由于藝術法的市場是小眾的、待開發的,因此,在學生的職業規劃和職業的銜接上進行制度的設置,對藝術法專業的發展和學科的建設會有很大幫助。
無論當下還是未來,藝術法在形成獨立的學科進行研究時,都需要具備法學知識、藝術史儲備和藝術實踐經驗。“一位法學家或律師,如果無法看懂一件藝術作品,也不了解藝術史,那也很難稱其是一個出色的藝術法專家。”周林強調,藝術在藝術法研究和學習中具有重要地位。(記者 施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