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執行干警日夜兼程,往返1400公里,突出“一次有效性”的辦案理念,成功執行完畢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
2019年12月,張某承包工程裝修項目,因資金不足向李某借款而產生糾紛,后李某向宛城區法院起訴,判決被告張某應償還原告李某借款本息150000元。判決生效后,被告張某先是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后來就手機關機失去聯系,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宛城區法院向被執行人張某電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張某限期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張某仍未履行。經財產查控,查明張某名下銀行賬戶只有零星存款,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經現場調查,得知張某長期在外地務工,下落不明,案件陷入無法推進的僵局。
隨后的一段時間,經執行干警反復梳理各類查控反饋信息,根據銀行開戶信息排查出被執行人張某可能在江西南昌務工,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范聰瑞執行團隊隨即趕赴南昌市。經過八個小時的奔波,跨越700多公里,執行干警趕到被執行人張某所在地,未經休息就匆忙到不動產、公積金等協執單位進行調查,并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張某名下一套房產。
“你們竟然找到這里了?!”面對突然出現在眼前的執行干警,被執行人張某震驚的不知所措。執行干警向張某依法送達查封手續,并進行了釋法析理,警示其有財產而拒不履行判決的嚴重法律后果。張某沉默了一會兒,表示愿意與申請執行人商量和解。執行干警當即組織雙方通過視頻會議方式進行在線和解,努力化解雙方矛盾。經充分溝通,申請執行人李某對張某近期的困難情況表示理解,愿意做出一部分讓步,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張某承諾兩天內湊齊全部案款,并寫下保證書。制作和解筆錄后已是晚上19時,執行干警又風塵仆仆的連夜趕回南陽。
次日下午,執行干警接到申請執行人李某電話,他欣喜地說已收到張某轉賬的全部欠款,并連連向執行干警不辭辛苦遠赴南昌開展執行表示感謝。至此,該案順利執結。(供稿:段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