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555 證券簡稱:*ST 貴人公告編號:臨 2020-088 債券代碼:122346 債券簡稱:14貴人鳥(603555,股吧)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仲裁階段:已受理,尚未開庭。 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公司為被申請人 涉案的金額:涉及的仲裁金額為17,183.76 萬元,其中借款本金為 15,000 萬元,暫計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的利息、違約金為 2,116.26 萬元,律師費及財 產保全費 67.50 萬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尚無法準確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金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況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送達的《DF20200103 號發行協議爭議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等法律文書。由于公司未按期兌付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PPN”)的本金和利息,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了該項仲裁申請。
二、仲裁請求、事實與理由 (一)仲裁請求 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住所地: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鴻福東路 2 號 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天福 住所地:福建省晉江市工業區陳埭鎮溝西工業區 仲裁請求的主要內容: 1.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償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本金人民幣 15,000 萬元; 2.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幣 15,000 萬元本金,按照年利率 5%的標準,從 2018 年 11 月 11 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完畢之日止,暫計算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為人民幣 1,285.42 萬元) ; 3.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 15,762.50 萬元為本金,按每日 0.21‰的標準,從 2019 年 11 月 12 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完畢日止,暫計算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為人民幣 830.84 萬元); 4.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因本案支出的律師費 67 萬元,財產保全費 0.5 萬元: 5.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以上暫合計(不含仲裁費):17,183.76 萬元。 (二)上述案件事實與理由 2016 年,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本期發行金額人民幣 5 億元,年利率 5%,兌 付日為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兌付價格為按面值兌付。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債券面值為 15,000 萬元。 被申請人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債務融資工具非 公開定向發行協議》的約定,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向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兌付本金及利息,損害了申請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違約事件發生后,債權持有人通過債權持有人會議等方式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一直未果。
三、本次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準確判斷本次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四、風險提示 (1)與債權人未能達成債務和解方案的風險 短期內,公司償還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金和利息存在較大困難。目前,公司正與債權人溝通,爭取盡快與債權人就債務和解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如若債務未能取得和解,公司未來仍將持續面臨訴訟、仲裁、資產被凍結等不確定事項。 (2)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目前,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具體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2020-087 號)),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 14.3.1 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仲裁的后續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發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報刊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