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深交所對TCL科技股東李東生下發監管函,因其在承諾不減持公司股份的期間內發生了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股東、董事李東生違規減持500萬股,成交金額分別為3590.98萬元和3576.47萬元。
4月29日, 公司披露的《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預案》顯示,李東生與一致行動人承諾,自公司審議發行股份、 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交易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實施完畢期間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前述交易實施完成公告發布時間為12月1日。
9月1日, 公司披露的《關于公司大股東誤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顯示,李東生于當日賣出并買入公司股票500萬股,成交金額分別為3,590.98萬元和3,576.47萬元。李東生在前述承諾不減持公司股份的期間內發生了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
深交所表示,希望李東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等的規定,切實完善股份管理機制,合規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杜絕此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