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出臺《山西省水環境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今年,全省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地表水國考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劣Ⅴ類水體比例、黑臭水體消除比例等均完成國家年度目標。
我省以汾河、桑干河等7河為重點,將生態用水納入水資源日常運行調度計劃,保障河流生態流量。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應對水污染事故應急補水機制。大力推進城鎮節水降損,今年黃河流域縣(市、區)率先創建節水型社會,全省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推進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網改造。今年,太原市城區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網全部改造完成,汾河流域晉中、臨汾、運城3市城區改造完成剩余量的70%以上,其他設區市城區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沿黃及汾河流域縣城城區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其他縣級市及縣城城區改造完成剩余量的33%以上。
全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治理水源地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鄉接合部、旅游風景區、重點河流沿岸等7類村莊的生活污水,今年開工建設600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對全省232個“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按季度開展監測。
在全面實施水生態保護修復方面,以汾河、沁河、涑水河等重點流域為試點,率先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水生態處理,在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因地制宜建設小型人工潛流濕地工程,優先采用帶保溫裝置潛流濕地。沿河(湖、庫)兩岸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汾河及入黃主要支流城市段沿岸堤外50米、其余支流城市段堤外30米范圍內實施植樹種草增綠,保護水域及其岸線空間。
此外,全面排查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業企業、種養大戶、垃圾堆放等環境風險源。對飲用水水源水質不達標的農村供水工程,采取更換水源、安裝水質凈化處理設備、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農村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