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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趙征一行4人跨越千里奔赴四川省南部縣,在當地法院的配合下,找到了被執行人王某飛,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王某飛當場履行義務,該案執結。
王某偉與王某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鎮平縣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如下調解協議:被告王某飛分批分期共計償還原告王某偉借款62000元,其中:于2022年12月31日前償還原告30000元,于2023年5月1日前償還原告32000元。若被告任何一批逾期履行,則原告有權對剩余全部款項申請執行。因王某飛沒有按照調解書的規定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承辦人趙征獲得王某飛現在四川省南部縣的線索后,立即按照程序進行報備審批,并聯系當地法院請求配合并帶領團隊成員趙東等趕往南部縣進行強制執行。在當地法院的配合下,7月29日上午9點將被執行人拘傳到南部縣法院,被執行人王某飛起先還為自己辯解:“我不是不想還,我是真的沒錢”,承辦人邊執法邊普法,向其解釋若不履行調解書義務,下一步將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
被執行人王某飛考慮到拘留對自己產生的負面影響以及自己跑到四川也依然躲避不了還款義務,最終表示,希望能再給自己一點時間去湊錢。最終,在執行干警的督促下,當天下午4點被執行人王某飛將62000元湊齊一并還給王某偉,案件執行完畢,糾紛得以化解。(供稿:鎮平法院 張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