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披露,國通信托因13項違法違規被罰585萬元。
具體來看,其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風險底數不實,掩蓋表外風險資產,少計表內不良資產;2.虛假壓降融資類信托;3.投后管理不盡職,導致信托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4.違規開展政信業務;5.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托;6.虛設財產權信托彌補其他項目收益;7.違規開展通道業務;8.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9.違規通過非金融機構代銷信托產品;10.虛增房地產類信托規模規避監管;11.違規兌付超額收益;12.風險項目中對投資者進行違規兌付;13.資金池業務經營管理不審慎。
同時,國通信托21名相關負責人被罰。18人被警告,3人被處以警告及罰款。其中,時任國通信托副總裁曹陽對國通信托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國通信托是2010年1月23日獲批重組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2010年11月26日正式開業運營。公司控股股東為武漢金控,注冊資本41.58億元。國通信托主要從事資金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信托;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