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縣人民法院桐寨鋪法庭在案件受理后七個工作日內,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被告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因被告一直未償還借款,原告將被告訴至唐河法院,桐寨鋪法庭承辦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積極聯系原、被告雙方,在知道原告行動不便長期在家后,承辦法官連續兩天利用中午休息時間來到原告家中了解案件情況,回到法庭后又聯系被告進行面對面調解。經過承辦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承辦法官再次利用下班時間帶著調解協議來到原告家中征求意見,并在調解書出具后送至原告家中。
定分止爭,并不只有“一錘定音”,“小案”的背后,不僅關乎法理的公正,還關乎群眾的急難愁盼。唐河縣法院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社區鄉村,搬到爭議現場,搬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為行動不便的當事人現場調解,打通司法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唐河縣法院將繼續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調解優勢,全方位推動“抓前端、治未病”、雙贏多贏共贏等司法理念在基層生動實踐,讓新時代“楓橋經驗”開花結果。(供稿:石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