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誰優先
從效力上說,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而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窨梢粤⑦z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由此可見,如果是訂立的遺囑,那么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分配自己的財產。但要是訂立遺贈的話,則可以將個人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國家、集體。
在進行法定繼承的時候,是需要先確定法定繼承人的,在進行法定繼承的過程中產生糾紛的是需要依法進行處理的。
法定繼承開始是什么時間
(一)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時開始。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死亡的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二)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人,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繼承的時間是一個具有相當敏感性的法律問題,這個時間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保護了被繼承人、繼承人的合法繼承權,也減少了因繼承權問題引發的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