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怎樣寫?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糾紛起訴流程和費用?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法院通知準時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在接到判決書或裁定書后上訴,遞交上訴狀。
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不超過1萬元的,交納50元,若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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