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蕪湖市公布2020年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之一為“三只松鼠(300783,股吧)”名譽權糾紛案。該起案件一審法院為弋江區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是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公布內容,2019年11月25日、26日,鄭益鳴在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新浪網等16個網絡平臺上發表其撰寫的《被“毒”堅果絆倒的三只松鼠》一文,將“三只松鼠”與毒堅果走私案相聯系。
三只松鼠公司以該文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弋江區法院認定鄭益鳴發表的文章內容失實,具有誹謗性,侵犯三只松鼠公司名譽權,判令鄭益鳴向三只松鼠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合理維權費用4萬元。鄭益鳴不服提起上訴,蕪湖市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介紹,該案是蕪湖法院依法保護新業態健康發展的典型案例。隨著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廣泛應用,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持續創新。“三只松鼠”作為全國首家純互聯網食品品牌企業,企業品牌價值已成為企業財產重要組成部分。蕪湖法院依法保護企業法人名譽權,為互聯網新業態創新發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