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嗎?
1、屬于自訴案件,公安機關不予處理,自己到法院訴訟解決;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5、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三、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
四、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關鍵詞: 侵占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嗎 侵占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