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繼續執行責任保險?
申請人向具備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后,保險公司向法院出具《繼續執行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以及相關審核資料,法院依據該保函依法恢復對被執行人名下房屋的評估、拍賣程序,從而加快財產變現處置流程,打破實現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的屏障。
同時,依據該保函,如因申請執行人(即被保險人)向人民法院請求繼續執行有誤給案外人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相應損失。
繼續執行責任保險的優勢有哪些?
責任保險成本低、便民利民。相對于現金擔保、實物擔保等傳統擔保成本高、耗時長的缺點,繼續執行責任保險成本低、保障高,操作便捷,有效減輕了申請人的經濟負擔。
有效提高爭議財產處置效率。繼續執行責任保險的適用,有效避免了因執行異議權利濫用導致的財產處置低效的情形,為破除爭議財產處置難題提供了新的司法路徑。
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引入繼續執行責任保險后,爭議財產處置程序無需中止,降低了申請執行人權利落空的風險,同時對于因繼續執行錯誤造成案外人損失的,保險公司能夠依據保險合同及時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