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怎么辦
公司注冊在開發區,但是在市內經營。一般這種情況,工商局查到是不認可的,屬于違規經營,可能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種情況選擇有兩種:
一是,回到開發區原經營地址經營公司;
二是,變更地址到現在的辦公司地。
二、公司注冊地和經營地可以不一致嗎
在處理日常法律事務過程中,常被當事人問起,公司注冊地和經營地不一致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我國《公司法》第10條,“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3條第2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注冊地或者登記地為住所地。”從以上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來看,公司注冊地和經營地是可以不一致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產、經營場所一致。但因為稅收實行屬地化管理,若公司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尤其是一個公司有多個經營地址的,且經營地址不在一個轄區,容易造成監管上的盲區,造成稅收的流失或者不方便管理。因此,不建議公司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
三、公司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處罰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處罰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3條第(二)項: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三)如果企業涉及訴訟事項,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而法院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址,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未收到法院文書失去出庭辯護機會,經由法庭缺席判決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
(四)在債務履行上,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債務,給付貨幣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為公司住所,即注冊登記地,如果注冊登記地和經營地不一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
綜上所述,公司的實際經營地點應當與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注冊地一致,不一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以上就是由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公司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怎么辦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網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