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識別物業是掛靠?
掛靠經營,是指一個經營主體與另外一個經營主體達成掛靠協議,掛靠方使用被掛靠方的名義對外從事經營活動,被掛靠方提供資質、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服務并定期向掛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費用的經營方式。掛靠經營實際上是一種借用關系,這種借用關系多樣,有的是借用資質、證照、經營權,有的是借用被掛靠人的信譽,等等。掛靠經營在建筑、交通運輸、礦產開采等領域比較常見。
建議有被掛靠條件的企業不要受利益驅動從事掛靠經營,以從根本上避免掛靠經營引發的虛開發票風險。如果企業確需將業務分擔給其他經營主體,應采取合法方式。例如在建筑領域,建筑法允許通過總分包的形式將有關勞務等轉給第三方,但不允許轉包、全部分包和再次分包。
掛靠經營虛開發票如何認定違法責任?
在掛靠經營形式下,若被掛靠人將掛靠人取得的虛開發票入賬,不能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有關違法責任,因為被掛靠人是掛靠人掛靠經營行為法律責任主體,包括申報納稅責任
掛靠經營,是指一個企業、個體戶或自然人與另一個經營主體達成掛靠協議,前者作為掛靠人使用后者的名義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后者作為被掛靠人提供資質、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服務,并向掛靠人收取掛靠費用的經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