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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我們44人的錢都已經全部收到了。”案件當事人舒某某對檢察官激動地說。
近日,貴州省江口縣檢察院檢察官來到舒某某家中開展案件回訪,跟進了解支持舒某某等44人起訴追索的勞務報酬是否已足額收到。
原來,舒某某等44名農民工于2022年3月至12月期間,在黃某某承包的江口縣某鎮淫羊藿種植基地從事筑蓄水池、砌堡坎、搭建大棚、接水管等勞務。雙方根據勞動力主體及勞務內容不同,約定按每日100至200元不等的價格結算勞務報酬。舒某某等人共務工80余日,應獲得勞務報酬68萬余元。但工程驗收完畢后,黃某某遲遲未予支付其應付費用。
2023年初,舒某某等人多次向黃某某催討及向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均未果。隨后,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及時將該情況反饋給江口縣檢察院,同時,舒某某等人也在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指引下,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
江口縣檢察院審查認為,該案涉及舒某某等44名農民工,舒某某等人多次向黃某某催討并向有關部門主張仍未實現權益維護,符合支持起訴條件,予以立案受理。
江口縣檢察院立案受理后,承辦人員及時向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等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同時依法詢問了相關證人及黃某某,并到江口縣某淫羊藿種植基地實地調查核實,調取舒某某等人的務工日志等資料。經過多方詢問并調查取證,查清黃某某拖欠舒某某等44人勞務報酬屬實,并對種植基地的用工情況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進行了固定。
2023年4月,江口縣檢察院向縣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檢察機關認為,舒某某等人依法享有獲得報酬的權利,其主張黃某某應足額支付工作的訴求,應當予以支持。
作出支持起訴決定后,檢察機關繼續跟進,主動會同勞動監察、法院和當事人所在鄉鎮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向黃某某宣傳黨和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的政策和有關規定,深入開展釋法說理,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據悉,黃某某已按照與舒某某等44人達成的和解內容,足額支付了拖欠的68萬余元勞務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