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0月14日宣布,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其中,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調至80%,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上調至100%;督促證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機制、穿透核查機制和準入機制,加強融券交易行為管理;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適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融券保證金比例提高自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條款自10月16日起施行。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強化融券業務監管,及時總結評估融券機制運行效果,并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節,更好發揮融券機制積極作用。
適度提高融券保證金比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證監會表示,為進一步加強融券業務逆周期調節,經充分論證評估,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對融券及戰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優化,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同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相關業務通知稱,發揮融券制度的逆周期調節功能,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經慎重評估,擬作進一步優化融券交易等相關安排。
具體來看,在融券端,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調至80%,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上調至100%,發揮制度的逆周期調節作用。為避免對存量合約產生影響,存量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同時督促證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機制、穿透核查機制和準入機制,加強融券交易行為管理。
在出借端,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可以對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調整,為促進上市公司高管專注主業,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適度限制其他戰略投資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要求上市前5個交易日僅能通過非約定申報方式出借,每日出借不能超過配售股份的20%,合計不能超過50%。
市場人士分析,融券制度本身具備逆周期調節功能,立足市場情況、繼前期融資保證金比例下調后,此次對融券等制度進行階段性調整優化,適度提高融券保證金比例,適度限制戰投配售股票出借,有望達到最優政策效果。此外,對私募基金設置差異化保證金比例要求,壓實證券公司對融券客戶及交易行為的管控責任,將進一步引導券源的合理分配、改善融券投資者結構。
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證監會將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扎緊扎牢制度籬笆,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對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嚴從重處罰。
如,明確禁止定增等限售股投資者、大宗交易受讓有減持限制股份投資者及其關聯方,配合融券展開的套利行為。再如,重申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內,不得通過與融券投資者及其他主體合謀,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嚴禁券商參與違規或為違規行為提供便利。
交易所相關通知對證券公司融券管理提出多項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機制、加強投資者核查和融券行為管理、建立準入機制并落實高管管理責任等。其中提出,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并對投資者融券行為加強管理;對投資者相關交易行為進行前端核查,嚴禁參與違規或為違規提供便利,發現投資者交易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得為其辦理融券或者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上述要求有利于壓實證券公司對融券業務異??蛻艏敖灰椎暮瞬楣芸刎熑?,督促其切實加強客戶管理和業務管控,提升執業質量。通過進一步明確及加強證券公司對融券業務的管理職責,切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嚴格防范違規行為,推動融券業務更趨合規有序開展、融券機制風險管理等功能更好發揮。”一位資深市場人士說。
促進上市公司高管專注主業
市場人士認為,戰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是為了獲得出借收益,到期將收回全部股票,繼續作為配售股份管理,承擔價格漲跌風險。
此前,金帝股份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IPO戰略配售設立的資產管理計劃在上市首日出借其獲配證券,引發市場關注。9月19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針對市場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后階段性出借股票的規則,證監會將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論證評估。
在市場人士看來,高管及核心員工配售股票出借雖不直接涉及減持,但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可以對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調整。此次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將有助于促進上市公司高管專注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