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記者 張增艷)華英農業日前公告稱,因為業績預告與實際差異較大,公司及董事長兼總經理許水均、財務總監趙耀、董秘何志峰等相關責任人于近日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據河南證監局調查發現,2023年1月31日,華英農業披露《2022年業績預告》,預計期內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稱“凈利潤”)虧損2.7億-3.4億元,與2022年報披露的凈利潤-5.97億元存在較大差異,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
華英農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3條第一款規定。此外,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水均、財務總監趙耀、董事會秘書何志峰違反《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4條、第51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華英農業以及許水均、趙耀、何志峰等責任人均出具警示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要求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切實強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并于收到決定書后30日內報送書面報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