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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的消防車通道被私家車堵塞,物業公司一句“已通知業主挪車但對方不聽,我們也沒有執法權”就可以免責嗎?業主在空調室外機位堆放雜物引發火災燒了鄰居家,物業公司是否需要擔責?這些常見的涉消防安全類物業糾紛背后,不僅需要法律明辨是非,更需要政府、司法機關、物業公司等多方通力配合。
9月1日,《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將正式施行,明確規定物業服務單位應組織安全巡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今年以來,北京公安交管部門聯合消防等部門,積極推進消防車通道治理工作;在大興區,區住建委于近期召開住宅物業管理項目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進會;近日,房山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認定住宅區管理者應對業主在空調室外機位堆放雜物、消防管道無水可用等情況承擔責任……這些,正是北京市針對涉小區消防安全類糾紛打出的治理“組合拳”。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12345服務熱線今年前兩個月接到的有關消防安全的訴求已超1300件,其中,市民對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的問題尤為關注,事實上這也是全國各地普遍遇到的情況。業主找到物業公司,常被一句“沒有執法權”就搪塞了過去,“小疙瘩”由此也常演變成業主與物業公司、街道等多個主體間的大矛盾。
對于居民廣泛關注的消防車通道被堵現象,北京消防、公安交管、社區等積極聯動,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指導物業公司按照國家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進行丈量、劃線;在聯合檢查現場,相關工作人員還指導社區居民拍攝照片并通過“隨手拍”平臺舉報小區內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行為,消防部門將聯合公安交管部門核實并進行處理。
“我們小區以前樓里亂停的自行車也不少,常引發鄰里和物業糾紛,也容易造成樓內的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奔易∈吧絽^景陽東街第二社區的居民張女士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后來消防、社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和居民代表共同召開協商議事會,決定對地下車庫進行改造,供居民停放自行車使用。如今這里的樓道終于變得敞亮,居民的心情也變得舒暢起來。
此外,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電動自行車上樓等方面,也極易造成業主與物業公司等產生矛盾。
在房山區,法院近日對一起涉物業消防安全糾紛作出判決,認定物業方應對住宅小區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此案中,物業方未對住戶在空調間堆放可燃物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置,火災發生時卻發現消防管道無水可用,房山法院認為,上述情況反映出物業方未有效履行相關職責,應對起火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宣判后,我們已與有關鄉鎮取得了聯系,下一步將在社區公共空間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開展綜合性治理?!狈可椒ㄔ洪L陽法庭庭長萬會兵告訴記者。
防范住宅區火災離不開良法善治,今年,北京市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出臺了《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新規明確,住宅區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同時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并督促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日常服務中,物業服務單位也需要常態化開展消防宣傳,提示火災隱患,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發生火情時,物業公司在及時報警的同時,應對初起火災采取處置措施。
“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等負有日常維護和管理的義務,該義務是物業公司基本服務義務,同時也是法定的強制義務?!比f會兵認為,預防涉消防安全類物業糾紛,離不開物業公司的盡職履責,同時也離不開業主、消防等各方的通力協作,共同織密社區消防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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