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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意外讓他們失去了共同的親人,也讓他們因賠償款反目成仇。近日,光山縣法院白雀園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因親屬意外死亡,父親與子女之間因賠償金分配而引發糾紛的案件,案件承辦法官王建志從法理情多方面力促當事人達成調解,幫助當事人化解矛盾、緩和關系,實現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女兒、兒媳)訴被告(父親)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原告的母親(被告的妻子)和二原告的女兒(被告的孫女)因一場事故不幸去世,這次事故讓這個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后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分別賠償了原告與被告各45萬元,通過調解肇事司機又賠償了被告47萬元。在處理完喪葬事宜后,被告并未將其手中的92萬元賠償款拿出來跟家人分配。父親擔心女兒、兒媳年輕不懂事,會隨便把錢很快花掉,而女兒、兒媳擔心父親會很快會將這筆錢揮霍或者被他人騙取,一時間雙方的關系因賠償金的持有和分配問題陷入僵局,整個家庭也矛盾重重。原告認為被告未予分割賠償款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故將其訴至法院。
光山縣法院白雀園法庭受理該案后,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質,單純判決可能會導致雙方感情破裂,不利于家庭關系和諧穩定,依法將此案指派至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訴前調解,因雙方對如何分配賠償金爭議較大,一時間調解陷入僵局。
由于該案調解難度較大,王建志法官參與到調解當中,他通過背靠背調解,緩解當事人情緒,邀請其宗族朋友,釋法明理,從親情角度解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又從法律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釋明關于賠償金分割的法律規定,在雙方參與下仔細計算了各項賠償金,依法區分了雙方應得的份額。最終被告同意拿出34萬元分配給原告,當日在法庭的組織下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父親也當即在銀行將賠償款轉給了女兒、兒媳,一場因賠償金分配引發的糾紛得以徹底化解,解開了親屬之間的心結,修復了家庭親情。
案件調解成功四天后,二原告委托代理人一大早就來到法庭,向王建志法官送來一面印著“錚錚鐵肩擔正義 諄諄細雨化糾紛”的錦旗及一封感謝信,感謝法官的盡職盡責和公正高效。
基層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務基層群眾的前沿陣地,光山縣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運用多元解紛機制,延伸服務觸角,提升解紛效率,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最前沿,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為縣域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郝昱瑋 王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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