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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桐柏縣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室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當事人吳某現場給付了賠償款,雙方握手言和。
12月2日,吳某駕駛電動車與徐某駕駛電動車在桐柏縣三源大道與書香路交叉口發生碰撞,造成徐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由于吳某闖紅燈造成的,因此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徐某不承擔責任。事故發生后,徐某住院多日,因一直未拿到賠償款,無奈之下,將吳某訴至桐柏縣人民法院。
桐柏縣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室收到案件后,調解員了解到徐某還未出院,于是第一時間與其進行電話溝通了解情況。在調解過程中,為妥善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調解員就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向雙方一一闡明,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并結合相關真實案例,對雙方進行以案說法,最終在調解員耐心勸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為了讓徐某盡快拿到賠償款,調解員不顧嚴寒騎車來到醫院,讓徐某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吳某當場支付了31000元的賠償款。在拿到賠償款后,雙方當事人都對調解員的敬業精神連連稱贊。該案以調解的方式圓滿解決,及時化解了雙方的矛盾,也讓受害人及早拿到了賠償款,大大縮短了交通事故賠償案的處理周期。(供稿:王明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