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是指自然人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依法創設擬制血親親子關系的身份法律行為。依收養身份法律行為創設的收養關系,就是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是基于收養行為的法律效力而發生的身份法律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具有與自然血親同樣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
關于收養的法律特征,收養行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收養行為的條件和程序由法律規定;
(二)收養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其主體包括收養人、送養人與被收養人;
(三)收養行為必須按照自愿的原則實施;
(四)收養行為導致親屬身份和權利義務關系的變更;
(五)收養只能發生在非直系血親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