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各資質等級的承包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火災危險性為丙類以下的廠房和庫房的消防設施工程或單項工程合同額800萬元以上的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甲、乙類工業建筑或建筑面積小于12000平方米的丙類工業建筑的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高度24米以下、單體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關鍵詞: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的承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