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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劉麗芳 記者 汪曉筠)今年,演唱會門票出現了供不應求的現狀,這讓黃牛覺得來了賺錢的好時機,與正規平臺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現階段黃牛所處的二級市場余票充足,加價還能選擇連號座位,黃牛票最高報價達萬元以上。
歌迷小許,當初從黃牛手中買的溢價門票后價格大跌,黃牛表示能夠退款,但只能按照票面價格退,還需要額外支付不少于訂單金額30%的賠償款,這讓小許無法接受。
那么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可以找誰賠呢?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倒賣文藝演出票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民法典》第153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如果購買黃牛票后,消費者想要尋求退票,可以向法院主張買賣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后雙方應退票退款。但需要注意,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消費者需要固定好相關證據和準確的“黃牛”身份信息或單位信息。另外,消費者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責令“黃牛”退還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