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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加速”搶票服務陷阱:你想搶火車票 有人卻想搶你的錢

2021-04-02 09:21:39
來源:一財網

清明節即將來臨,為確保買到假期回家的火車票,姚先生在3月14日就提前通過微信里的“交通出行-火車票機票”設定了預約搶票。他注意到,每次打開頁面時,系統總彈出付費“加速”會讓搶票成功率更高的提示。

但姚先生并沒有選擇付費“加速”搶票服務。3月20日,他預訂的車票正式進入搶票時間。面對系統顯示的“正在搶票”提示,他產生了“干脆加點錢買個‘加速’提高搶票效率”的念頭,但當他隨手點進購票頁面后發現,自己預訂的車次和座席顯示為“有票”,于是他立即下單,成功購票。此時,那個一直提示加錢可以“加速”的系統,仍顯示“正在搶票”。

如果不是正巧多看了一眼購票頁面的車次信息,姚先生不僅會支付“加速”費用,等待系統給他一個搶票結果,那他也許還會錯過這一張車票。

令他不解的是,為何明明有車票,微信購票平臺卻提示沒有票,且在啟動搶票程序后仍搶不到票呢?買車票難道不應該是先來后到嗎?如果不加錢進行所謂的“加速”,普通的“搶票”程序是否實質上是無效的?這到底是不是在誘導消費者購買付費“加速”搶票服務?

某平臺火車票預訂頁面上,“星速搶票”需要付費40元/人,30天3次的“星速搶票卡”售價45元 攝影記者/張健

交通運輸部門預計,清明假期將迎來今年春節后的首個出行高峰。受此影響,北京到武漢的高鐵、北京到鄭州的高鐵均無票;而據廣鐵集團預計,清明期間,廣鐵日均發送旅客超過200萬人次,比目前的客流增長80%以上。

這意味著,將有更多人參與到付費“加速”搶票當中。

有票,仍提示要“搶”

姚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

肖先生是長沙某公司營銷總監,因工作關系,需要經常出差,平常都是在12306平臺購買火車票。去年國慶節前,他需要去廣州出差,結果發現自己的賬號一直無法登錄12306,不得不到微信里的“交通出行-火車票機票”(由同程旅行運營)買票,但那個過程讓他至今直呼“太坑了,多加錢不說,還差點誤了事”。

據肖先生回憶,當時微信的火車票購票系統顯示,他所選日期所有車次均“無票”,讓他既著急又疑慮,“根據我的經驗,那個時間段從來沒有出現過長沙南下廣州所有車次和座次都沒有票的情況。”但他不得不按照系統提示加入了“搶票”隊伍,幾個小時搶票無果后,他又交了“加速”的錢,但也一直沒有搶到票。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在同事告訴他,幾個小時前已經在12306買好了火車票,“我就蒙了,(同事成功購票)那時候我這邊還在吭哧吭哧‘加速’搶票呢。他聽到我還在搶票后,馬上看了12306,那上面顯示還有票——而且不止一張。你說詭異吧?”更讓他大呼詭異的是,就在同事還在電話中說要幫他買票的時候,“我這邊終于搶到票了”。

這個讓肖先生哭笑不得的過程,讓他多花了40元“加速”費。他至今對此疑惑不解,“明明有票,(微信購買火車票系統)卻提示沒有票,你說到底是它們這個技術有問題,還是故意這樣做?”

第一財經1℃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設置有付費“加速”搶票服務的第三方購票平臺,除了微信里的“火車票機票”之外,還有攜程網、同程網和去哪兒網等大型平臺。其中,微信平臺上的火車票購票服務綁定的服務商是同程藝龍。

在“第一財經1℃關于火車票搶票的問卷調查”中,選擇微信平臺和攜程網購買火車票的人數最多,分別占比25%,位居第二、第三的則是同程網和去哪兒網,分別占比12.5%和10.42%,其他平臺則占比27.08%。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節假日高峰期,75%的學生參與了搶票。在搶票過程中,近九成的學生注意到第三方購票平臺上系統自動彈出來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

但值得關注的是,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看到系統自動彈出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后,只有16.67%的學生愿意選擇付費“加速”搶票服務。

參與問卷調查的學生表示,“覺得這是一種需要不斷花錢的過程,很坑”,“感覺自己被騙了”。

第一財經1℃記者調查發現,關于付費“加速”搶票,不同的平臺收取的費用不同。比如,在微信平臺上,其“光速搶票”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有時候彈出來是50元/人,有時候則是40元/人。而購買之后,如果消費者想繼續“加速”,還可以購買10元/份的加速包;而如果想達到最高級的VIP,則還需要一次10元/份的加速包。

3月26日,第一財經1℃記者在微信平臺上測試購買了一張3月31日從廣州到??诘挠才P票,原價是285元,“加速”到VIP之后,票價變成了345元。

類似的不斷加錢“加速”的情況,在攜程網、同程網、去哪兒網上同樣出現。在這些平臺上,進行付費“加速”搶票后,系統都會顯示一條不斷加錢“加速”之路。比如,攜程網上這樣顯示:低速、快速、高速、極速、光速、VIP。

攜程網系統顯示,“高速搶票”是20元/份,但要加速到“極速”還需要多加16元,加速到“光速”多加30元,而加速到“VIP”則需多加88元,對應的服務則是有票時優先出票。

但并非加錢就能確保搶到票。

近日,第一財經1℃記者通過對北京、內蒙古、廣東、海南、四川、江蘇等地的48名在校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時發現,有54%的受訪大學生表示,即便購買了付費“加速”搶票服務,最終還是搶不到票。

所謂的搶票,搶的主要是“候補車票”。關于候補車票,據全國鐵路局12306介紹,車票售完時,用戶可預付票款并提交補票;若有余票,系統將按候補排隊順序自動分配車票。

這就意味著,無論使用哪款第三方軟件平臺進行購票或搶票,最終都要在12306火車票預訂系統后臺按照序列“排隊”,消費者購買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只是提高了搶票成功的幾率,并不一定能搶到票。

攜程網和同程網客服在電話中均向第一財經1℃記者表示,付費“加速”搶票并不能保證100%可以搶到票。但其中一位客服表示,通過付費購買加速包可以提高搶票助力等級,等級越高成功率越高,“系統幫你刷其他乘客改簽或者退的票,我們這邊盡全力搶票”。

技術性破壞

“單純從技術上來看,這種搶票軟件是可以提高搶票成功率的。”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網絡攻防對抗研究所所長閆懷志對第一財經1℃記者說,“在實際購票中,確實也有消費者通過這種途徑搶到了高鐵票”。

“這種搶票軟件多是利用網絡爬蟲來登錄高鐵售票網絡并爬取票務信息,然后輔以批量化、自動化和高速化的購票流程處理,從而能以毫秒級的刷新來獲取人工購票難以企及的信息和速度優勢。”閆懷志說。

他對第一財經1℃記者解釋說,搶票軟件的底層技術并不復雜,通俗地說,就是通過加速軟件來模擬人工購票流程,周而復始地發起購票請求,直到得手為止。從運作流程來看,搶票軟件首先是模擬人工購票,包括登錄賬號、查詢票源、輸入購票信息、生成訂單并完成支付,最終獲取票源。

關于軟件搶票的底層技術,攜程網和同程網客服均向第一財經1℃記者表示,他們都有屬于自己的搶票軟件系統,但對于其底層技術,作為客服他們并不知曉。

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所副總工程師兼12306技術部主任單杏花此前表示,12306有風險防控系統,如果有人以頻繁極高的速度訪問服務器,會被視為非正常操作,將被攔截或被拖到慢速隊列中。

也就是說,通過第三方軟件平臺搶票有時候可能會更慢。“有時用‘加速’搶票還沒有自己搶票快”,一位大學生在“第一財經1℃關于火車票搶票的問卷調查”中這樣說。

“大量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客觀上加劇了普通消費者的購票難度,極大地損害了售票網站面向普通公眾的服務質量,更是破壞了普通公眾的購票體驗。”閆懷志認為,這種行為,本質上是一種不當競爭,它是以個別付費用戶和第三方代購網站的局部獲利,犧牲了更廣大范圍的社會大眾的利益,不僅會對正常售票網站的運行造成一定的影響,更是擾亂了正常的購票秩序,人為造成了社會不公。

閆懷志向第一財經1℃記者介紹,售票網站針對這種不當搶票方式,從技術上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比如限制特定的賬號登錄、限定刷新時間、建立黑名單庫等方式,以盡量消除搶票軟件對普通消費者購票的沖擊。為此,搶票軟件也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通過更換IP、利用多賬戶等方式來“喬裝打扮”、“改頭換面”,繼續謀求搶票成功,從而事實上造成了加速軟件搶票和售票網站服務二者之間在網絡空間的“對抗”。從廣義的角度來看,說搶票軟件采用了類似黑客的“攻擊”技術,也不為過。

接受第一財經1℃問卷調查的大學生中,有八成認為付費加速搶票服務的存在并不合理。他們中有人表示,“買票應該是先來后到”,但結果卻被第三方“變個方法賺取大家的錢”;有受訪學生表示這有“強迫消費”的嫌疑;還有的說,如果大家都選擇付費“加速”搶票服務,那結果將是都“困在這個系統里”。

在“加速”搶票上有過不好體驗的肖先生,對大學生口中“都困在系統里”這個說法表示認同。“如果大家都相信這些所謂加錢就可以提高獲票率的說辭,都去花錢‘加速’,就等于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線,那跟都不加錢有什么區別?”

“我并不認為這種技術是什么所謂的增值服務,但它的破壞性顯而易見。”在肖先生看來,“加速”搶票首先是破壞了公平原則,“就好比平常大家都是規規矩矩排隊買票,但突然有一個人插隊加塞,而且這個人還是收錢幫人插隊,你說公平不公平?日常中我們至少都會說這是一種沒有素質的行為,對吧?”

灰色地帶

2019年開始,12306平臺推出了官方的“候補搶票”功能,但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網站或者軟件進行代理售票業務,沒有任何優先購買渠道,也沒有和任何公司合作開發購票軟件。但截至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對搶票軟件行業有明確規定,讓付費“加速”搶票這樣的服務在法律上仍處于灰色地帶。

有人將網絡平臺的這種搶票行為稱為“電子黃牛”。

閆懷志認為,個人充當黃牛搶票牟利,跟第三方平臺搶票牟利,從技術上來說并無實質性區別。“我國法律并未禁止收取一定的傭金來提供正常的票務代購行為。但正常的票務代購與這種利用技術手段實行網絡搶票具有本質區別。當前,經過用戶授權使用客戶的真實信息,利用技術優勢來實現搶票,這種行為如何定性,在法律上屬于模糊地帶,在理論和實踐當中都很難界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在接受第一財經1℃記者采訪時表示,第三方購票平臺,通過設計專門的軟件,來快速實時地獲取購票網站的余票、退票信息,從而幫助用戶以更高的概率買到緊缺車次的車票,這一服務如果沒有涉及利用黑客等技術手段,侵入或干擾購票網站正常的售票服務,這應該屬于一種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無可厚非。

但薛軍同時表示,如果這種“加速”搶票軟件的底層技術,在實際操作中對12306網站的正常運行會產生影響,比如過于密集、頻繁地在網站上進行數據抓取,以至于造成12306的運營不暢,正常用戶的訪問難度加大,這就需要引起注意。“這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限度。”他說,“不能把自己的增值服務模式,建立在導致對他人網站正常運作的危害的基礎之上。”

就軟件服務的性質而言,薛軍認為,第三方平臺的付費“加速”搶票服務,和先前的“黃牛”有一定差別。“‘黃牛’是將車票提前買下來,囤積在自己手上,然后加價倒賣。”他對第一財經1℃表示,“付費加速搶票服務是應需要購票的人的委托,根據后者指定的車次,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以更高的概率買到緊俏車次的車票。提供搶票服務的第三方平臺,本身不會事先囤積緊俏車次的車票,人為制造供需關系的緊張。所以二者還是存在一定的區別。”

而在閆懷志看來,如果搶票代購費用超出了正常的傭金范圍,則涉嫌倒賣票源。“更有甚者,倘若是第三方代購網站利用大量的他人信息事先囤積大量票源,等到有真正需要的客戶請其代購時,先以退票方式釋放虛占的票源,然后利用技術優勢,迅速將該票源‘搶回’給委托其代購的有真正出行需求的付費消費者,這樣就涉嫌囤票倒賣不法獲利,自然為法律所不允。”他說。

早在2013年,工信部和當時的鐵道部就曾要求封殺軟件商的“搶票神器”,認為這是強行加塞行為。但多年過去,這種“搶票神器”在微信平臺、攜程網、同程網、去哪兒網等大型平臺上越做越大。

關鍵詞: 付費 加速搶票 火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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