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對犯罪嫌疑人李某忠危險駕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李某忠因犯危險駕駛罪(嚴重超員)被判處1個月15天拘役,并處罰金3000元。據了解,這是江蘇省第一起非營運車輛因嚴重超員被判刑罰的案件。
1月25日晚間,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隊民警在江心洲長江大橋浦濱路入口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原本核載6人的小型面包車算上駕駛人李某忠(男,59歲)硬是擠進了13人,超員比例達117%。民警現場查看發現,這輛2015年上牌的長安面包車,屬小型面包車,內部空間也較為局促。車主李某忠為了方便超員運輸,把車廂內固定座椅改為活動座椅,并在車廂內添置了多把小板凳。
據車主李某忠交代,受工地負責人張某委托以400元一天的價格,1月24日他將一批工人從六合運到浦口工地,1月25日再將這批工人運回六合,沒想到在快速路入口就被交警查獲。去年11月17日,李某忠駕車超員1人,被浦口交警大隊民警現場處以罰金100元記3分。李某忠超員違法被查處之后,不僅未吸取教訓,還繼續多次嚴重超員。
經警方調查,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間,李某忠先后為工地負責人張某運送工人18次,其中多次存在超員行為,累計收取報酬9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