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某,入職昆明一家月餅公司,專門為客戶送月餅,時間久了,逐漸熟悉了一些客戶。其中一名客戶和鄧某商議:鄧某從公司批發月餅,這名客戶負責銷售,利潤一起分。鄧某從公司賒了6.2萬元的月餅,對方銷售后,卷款跑路。這可急壞了鄧某,他從公司離職后,還欠了一大筆債。鄧某跑到重慶當“外賣小哥”,結果接到法院的傳票。近日,五華法院訴前委派調解中心組織雙方調解:公司給鄧某寬限期近1年時間分期還款,重新入職這家公司。
賣完月餅合作方拿著錢跑了
2017年,鄧某入職昆明一家月餅公司,工作職責是給公司客戶送月餅。鄧某在長期送月餅過程中,漸漸和一些客戶熟悉起來。“有一個老板提出和我合作銷售月餅,我從公司批發一些月餅,對方負責銷售,然后一起分紅。”鄧某說,按照當時的員工價從公司購買了月餅,轉交給這名客戶進行銷售。
同年10月25日,經雙方結算,鄧某共欠公司月餅購買款6.2萬元,由于沒有現金,就寫了一張欠條給公司,承諾2017年12月開始分期付款,每月支付10333元,半年付清。
“后來,那個老板把月餅賣了后,拿著錢跑了,錢一點沒收回來。”鄧某說,他每月的工資根本無法償還這些錢款,就辭了工作,還欠了一大筆債,生活一度陷入窘境。
為了維持生計,鄧某辭職后先后打了好幾份工,但都不太順利。后來鄧某到重慶幫人送外賣,掙到的錢只能勉強維持一家人的生活,無力償還欠債。
無力還債接到法院的傳票
該公司多次向鄧某要錢,鄧某都稱“沒錢還”。
于是,該公司將鄧某起訴到五華法院。
經原告方同意,案件委派到訴前委派調解中心進行調解。調解員多次聯系鄧某后,組織雙方坐下來商談還款事宜。鄧某說他并非不愿意還錢,但實在有心無力。調解員發現,公司和鄧某之間雖有債務糾紛,彼此卻保留一份尊重,對于鄧某如今的困境,雙方都有很多感慨。
最后,雙方成功達成調解協議:由鄧某于2022年5月14日前向該公司支付貨款6.2萬元。為了幫助鄧某走出困境,并有余力湊錢還款,公司在調解室向鄧某承諾,可以重新雇傭他到公司工作。
得到近1年的寬限期,該公司放棄利息,鄧某還能夠重新入職老東家,這對鄧某來說,老東家已經夠支持了。
“我來法院前,還有點害怕,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非常感謝你們。”鄧某說,不用在外漂泊,欠債也有希望還清,他現在感覺很踏實。雙方簽署的調解協議經法官進行司法確認,現已具有強制執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