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廣州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聯合發布了關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為促進該區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該區決定取消《廣州市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關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從8月2日起執行。
執行時點延續廣州市以往做法。即8月2日24時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相關政策執行;8月2日24時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的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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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黃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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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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