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廣東省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本次專項整治主要圍繞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同家長搞利益交換”以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展開。
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宣傳發動
《方案》提出,本次專項整治從2021年7月開始至2022年3月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2021年8月底前為全面部署、宣傳發動階段。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迅速動員部署,通過召開會議、業務學習、櫥窗展板、廣播網絡等形式,組織中小學教師深入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學習情況記入師德師風教育培訓學時,并將教育部辦公廳的專項整治通知、省教育廳公布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舉報電話和郵箱印發至學生和家長手中。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設立公開的投訴意見箱,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立行立改
第二階段為自查自糾、立行立改階段。2021年8月前,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對照十項準則等制度要求,組織開展對照檢查工作。重點對照檢查本地查處整治相關問題組織機構是否健全、部門協作機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實等。
《方案》要求,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采取多種方式,全面開展問題自查工作,認真查找本地本校是否存在有償補課和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要抓好群眾舉報調查核實,對于實名舉報的,要及時反饋調查核實結果。對于查實的有違規行為的教師,要根據教師違規事實的情節、影響及認識態度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階段:案例通報、警示教育
《方案》提出,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根據自查自糾情況,結合問題調查和處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處的問題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庫,對案例進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內外結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結合問題查處通報,舉一反三,精準發現和解決本地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補齊工作短板,消除風險隱患。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肅問責所在學校負責人。
此外,各中小學校要組織教師召開師德警示教育大會,以教育部網站公開曝光的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相關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處的相關案例為反面教材,分析違規問題和處理結果,引導教師以案為鑒;結合師德違規問題,對照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強調課堂教學、社會活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規范和負面清單,引導教師以案明紀;學校出現相關師德違規問題的,要在會上詳細通報具體問題及處理結果,組織教師討論剖析原因、對照查擺自省,做到警鐘長鳴。
第四階段:抽查檢查、明查暗訪
2021年9月-2022年3月,省教育廳將組建專項整治工作抽查檢查組,對各地市、縣(市、區)的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指導、檢查;選取部分地市、縣(市、區)進行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并對檢查抽查情況進行反饋和通報。
同時,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要組建本地工作檢查組,通過明查暗訪、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所轄縣(市、區)和中小學校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和收受禮品禮金情況以及本地本校長效機制建立情況。
第五階段:總結提高、鞏固成果
《方案》強調,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對這次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和不足之處進行認真總結,針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探索建立師德師風問題線索處置、違規問題查處、典型問題通報等制度,補齊工作短板,堅決杜絕抬頭反彈現象發生,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撰寫提交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專項整治工作總體情況、自查整改情況、違規案例情況、處理通報情況、警示教育開展情況及工作成效、改進措施等。2021年11月提交中期報告,2022年3月提交總結報告。地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廳提交報告,縣(市、區)教育局向地市教育局提交報告,中小學校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